不再为神 发表于 2021-4-6 11:15:01

润琦 发表于 2021-4-6 10:40
这是6户老居民房,从来没收到拆迁任何文件,最强钉子户知道了吧。

你们自己人都把自己形容成“钉子户”,其他人知道吗?

不再为神 发表于 2021-4-6 11:17:19

小马的马 发表于 2021-4-6 10:39
这不是钉子户,楼主标题错误。
是属于老木材厂那边空房待拆。

这房子好破了,都变形了。可能是我的文字有戳到某些人的肺管子,但凡他们是想你这样指出问题,而不是上来就骂人,我都会请求管理员帮忙改一些内容。
其次,我也提出了我的疑问,为什么拆不成,
还有最后一句因为拆迁问题耽误工程,这个本就是周边的一个事实,但我也写得很明白是广泛,并非针对这一家,如果就这一家搞得工程缓慢,那他们可真是牛上天了。

火柴棍 发表于 2021-4-6 11:19:28

从法律层面来讲,夜间强拆行为已经涉嫌违法犯罪,那么在法律上,这种行为到底应该负哪些责任呢?
在现实生活中不论是《宪法》、《民法通则》还是《物权法》等法律,都表明了一个道理:?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对于家庭来说,房子就是家庭的根本,是家庭成员得以生存的前提,只要是合法获得的房子,任何人都不能破坏,如果是为了公共利益征拆,也应该在补偿到位并获得房主允许的情况下才准拆除。
而在现实生活中却经常有因为补偿没结果就实施夜间强拆的情况发生,对待这种行为老百姓们也是恨得牙根痒。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不能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强制执行。”通过这条规定我们也可以看出,夜间强拆的行为是涉嫌违法的。带头强拆者可被行政拘留。
如果说在没有经你同意的情况下,一群人在半夜叽叽喳喳的拆你家房子,这种行为应该受到怎样的处罚呢?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有意损坏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较严重的情节,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也就是说,在夜间偷拆你房子的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责任,虽然是要拘留所有的人,但发动在夜间偷拆的人是需要负责的。

润琦 发表于 2021-4-6 11:23:39

不再为神 发表于 2021-4-6 11:17
这房子好破了,都变形了。可能是我的文字有戳到某些人的肺管子,但凡他们是想你这样指出问题,而不是上来 ...

不知者不怪,也感谢你帮我们开了个篇,我们这六户真心很受伤,上访几年无门,借你贴呼吁有志之士帮帮我们。

润琦 发表于 2021-4-6 11:24:57

火柴棍 发表于 2021-4-6 11:19
从法律层面来讲,夜间强拆行为已经涉嫌违法犯罪,那么在法律上,这种行为到底应该负哪些责任呢?
在现实生 ...

报案了都要回执,不理会

不再为神 发表于 2021-4-6 11:26:13

火柴棍 发表于 2021-4-6 11:19
从法律层面来讲,夜间强拆行为已经涉嫌违法犯罪,那么在法律上,这种行为到底应该负哪些责任呢?
在现实生 ...

对啊,强拆是违法的,所有的拆除是要经过当事人签署协议许可才能拆除的啊。我不是包工头啊兄弟们,我不会去拆你们房子的,我就是路过……看到了……

竹墨残水烟花冷 发表于 2021-4-6 11:27:25

不再为神 发表于 2021-4-6 11:17
这房子好破了,都变形了。可能是我的文字有戳到某些人的肺管子,但凡他们是想你这样指出问题,而不是上来 ...

别人如果有房产证,拆不拆是别人的自由,不要道德绑架,天安门旁都还有未拆房,应以法律为基础

小马的马 发表于 2021-4-6 11:33:36

润琦 发表于 2021-4-6 11:47:41

不再为神 发表于 2021-4-6 11:17
这房子好破了,都变形了。可能是我的文字有戳到某些人的肺管子,但凡他们是想你这样指出问题,而不是上来 ...

没人骂你啊,文字都在上面,别人说出事实罢了

火柴棍 发表于 2021-4-6 11:51:32

这六户边上二十米挨着还有一栋坐东向西的老房子,也是原百货公司的宿舍楼,那也是破的没人管,正好一起谈拆迁挺好的

润琦 发表于 2021-4-6 11:58:18

火柴棍 发表于 2021-4-6 11:51
这六户边上二十米挨着还有一栋坐东向西的老房子,也是原百货公司的宿舍楼,那也是破的没人管,正好一起谈拆 ...

这个就是老货宿舍

火柴棍 发表于 2021-4-6 12:01:54

润琦 发表于 2021-4-6 11:47
没人骂你啊,文字都在上面,别人说出事实罢了

爆下料挺好,反正放在那里也没人管,这哈看有没有人来找你们谈不好?

Mr李 发表于 2021-4-6 12:04:04

火柴棍 发表于 2021-4-6 11:19
从法律层面来讲,夜间强拆行为已经涉嫌违法犯罪,那么在法律上,这种行为到底应该负哪些责任呢?
在现实生 ...

事实是权大于法,说不许你修缮就不许你修缮,说不许你住就不许你住!{:216:}{:216:}

润琦 发表于 2021-4-6 12:06:18

东边旁边一排也是门窗都偷没了,过年看一老人家没门没窗还还住在上面,蛮可怜

韜行天下 发表于 2021-4-6 12:11:47

火柴棍 发表于 2021-4-6 12:16:00

润琦 发表于 2021-4-6 11:58
这个就是老货宿舍

我在这里从小玩到大,不能住人了才不去{:216:}

初晓 发表于 2021-4-6 12:49:00

不拆也不让建,一直在那,也不能住人,看以后怎么规划

胡一虎 发表于 2021-4-6 12:49:01

正府最恨钉子户。钉子户阻碍利民工程,是会受到口诛笔伐的,所以曝光钉子户,就是正能量。

人间一趟 发表于 2021-4-6 13:06:32

不了解的实情不要轻易信口雌黄,互联网时代每个人都要对自己在网络上的言论负责,你这个标题很容易误导不明实情的群众,有什么犟嘴的呢!

旅在惠家 发表于 2021-4-6 13:19:28

法律法规的盲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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