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半年时间,偷遍城区数十家网吧,盗得电脑内存条56根,液晶显示器三台。近日,“网吧大盗”曾某、欧某终领刑,受到法律的惩罚。 据了解,2009年10月至今年2月间,被告人曾某、欧某曾多次到我市缄区博客、聪明、巍巍、黑描等数十家网吧内作案,专门盗窃电脑内存条、液晶显示器等物品。其中欧某作案达12次,共盗得电脑内存条40根,液晶显示器三台,价值过万元;曾某作案三次,盗得电脑内存条16根,价值2000余元。 市人民法院审理后,欧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曾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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