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湖北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正式施行。2日,记者从市林业局了解到,我市有30棵古树名木被纳入该《办法》保护范围。 古树名木是重要的自然资源和宝贵的历史文化财富,是研究社会与自然等诸多学科领域的活标本、活文物,也是不可多得的旅游资源。我市从1999年起便开始对古树名木进行调查、保护,至2009年底,登记在册的古树名木有25棵,2010年通过多方调查又找到新的古树名木5棵。据市林业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湖北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所称古树,指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树木;名木指树种稀有珍贵或具有重要历史、文化、科学研究价值和重大纪念意义的树木。该《办法》将树龄在80年以上的树木作为古树后续资源纳入了保护管理范围,树龄在500年以上的由省政府公布实行一级保护;树龄在300年至499年的由市级政府公布实行二级保护;树龄在100年至299年的由县级政府公布实行三级保护。我市现有的30棵古树名木树龄均在100年以上,被纳入该《办法》保护范围,这将有助于我市生态资源保护管理,有利于我市历史文化延续传承。 |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 ( 鄂ICP备12003601号-5 ) 鄂公网安备42900402000130
Powered by 湖北新领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湖北为维律师事务所 冯兵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