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抚养权最好交给母亲 田茂军(化名)因为在湖北天门市偷盗电缆被判刑11年,已经服刑3年了,两个女儿由80岁的母亲彭凤珍(化名)抚养。春节期间他和妻子张英(化名)的婚姻亮起了红灯,两人准备协议离婚。近日,张英从天门市回家准备带走自己的两个女儿,婆婆彭凤珍死活不同意,她的理由很简单:这两个孩子大的已经11岁,小的7岁,一直由她抚养,如果现在交给媳妇,将来儿子出狱后,就是光棍一条,没有任何依靠了。 媳妇在家住了3天,彭老太太也防备了3天,张英最终没有带走两个女儿。 媳妇 女儿是我生的我有抚养权 之前,田茂军和张英一直在天门市打工。3年前,田茂军伙同另外两人偷盗当地电缆,公安侦破此案之后,三人都被判刑,其中田茂军被判刑11年。 入狱3年之后,张英准备与丈夫田茂军协议离婚。今年春节,张英特意回到家,想带走自己的女儿。大女儿已经11岁,乖巧懂事,她不愿意跟随母亲外出。小女儿7岁,非常灵性,愿意跟随妈妈外出。 张英认为,两个女儿是自己所生,她有权带走女儿。去年她也回家一次带女儿,受到婆婆的阻拦,也没有带走。 婆婆 孙女是我带大的无权带走 彭凤珍是张英的婆婆,今年80岁。一把屎一把尿,彭老太太从几个月大开始抚养孩子,与两个孩子建立了很深的感情。前年老伴去世之后,彭老太太和两个孙女的生活陷入窘境,每个月150元的低保生活费显然不能让她们三口人解决温饱,彭老太太只好加入捡拾垃圾的行列。 前几天,媳妇回家说要带孩子走,彭老太太怎么也不同意。为了防备两个孙女被带走,彭老太太那3天一直不敢外出,晚上叫孙女挨到自己睡。彭老太太说:“儿子现在还在牢里,孩子被带走了他出来没有任何依靠,以后的日子怎么办?孙女是我从小带大的,媳妇无权带走!” 律师 抚养权最好交给母亲 船山区法律服务所律师兰锋认为,父亲入狱,老母亲年事已高,根据家庭的具体情况,孩子交给母亲抚养,对孩子成长更加有利。《婚姻法》第28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这个案例中的孩子的母亲具有抚养能力,交给母亲抚养更合实际。 如果婆婆执意要争夺抚养权,孩子的母亲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获得抚养权。(记者 李鸿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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