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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四普工作队发现光绪三十四年(1908)减息告示碑。该碑位于沔城高中内,阴刻楷书,呈东西向,砌筑于水泥基座上。青石质,通高166.5厘米、宽64厘米、厚14.5厘米(碑身高148.5厘米)。该碑虽暴露于野外117年,除右上角有部分磕损,大部分碑文基本完好,共计814字。从碑文可以看出,该碑为当时的沔阳州府所发布的正式通告,记录了沔阳州典当业减息、裁革陋规的改革,通过刘知州的积极作为,上级支持,最终勒石公示。 光绪三十四年(1908),沔阳州典当业迎来重大变革。监利县刘知县,因政绩优异,获加七级纪录四次奖励,以同知衔调任署理沔阳州并兼理沔阳卫事务。当时,汉阳府统辖的汉川、黄陂等县典当月息已减至二分,而沔阳州仍维持三分,加之“到任规”“节寿规”等陋规,贫民负担沉重。刘知州到任后深入调研,发现15家典当行中9家符合改革条件,其余也无阻碍。他随即向上级禀明,提出减息至二分、裁革规费的方案。此提议获湖广总督张之洞批准,要求勒石公示于州衙大堂,自光绪三十三年四月二十七日起执行。政令推行后,改革成效显著,贫民赎当年省息资八九万,典当行与百姓和谐共处;裁革规费让商户与官府实现“双赢”。此次改革通过立碑固化政策,防止反复,是清末新政中规范商业、整顿吏治的生动实践,既彰显对民生的关怀,也展现了地方官员的治理能力,为研究清末地方政务与典当制度提供了珍贵的实物资料。
光绪三十四年减息告示碑作为清末新政在地方落实的典型案例,此碑不仅承载着典当业规范与吏治整顿的历史使命,更记录了清代卫所从军事屯田向民政、经济管理转型的重要过程,体现了行政资源整合的时代趋势。它的发现为此次文物普查的尾声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是仙桃市文化遗产领域的新收获。后期,市博物馆将深入挖掘其背后的历史文化内涵,做好该碑刻的拓片和保护工作。(市博物馆 曾宜环)
来源/仙桃市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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