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上失信被执行人 怎么办? 请找法院! 碰上特殊主体失信被执行人 怎么办? 还是找法院!
申请执行人刘某: 都说新官不理旧案,没想到仙桃法院执行局就让“官老爷”结了这长达30多年的货款,我这次真是在执行案件中切实地感受到公平正义了!
申请执行人赠送锦旗
时间回到1988年 刘某与郭河镇政府下属企业 签订了购销原煤合同 煤给了 货款却始终不见踪影 催款无果的刘某 无奈之下向法院 起诉郭河镇政府 1991年9月21日 经仙桃法院判决,郭河镇政府应给付刘某各项费用合计5.8万元。判决生效后,刘某并没按预期收到货款,反而是走上了“一纸判决要账难”的漫长道路,郭河镇政府的负责人换了又换,刘某的心也凉了又凉。
这一晃就是近三十年
申请执行人刘某: “听说可以申请对特殊主体的强制执行,我就想试试看。”2020年6月9日,抱着这种心理,刘某再次向仙桃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要求强制执行郭河镇政府所欠货款,仙桃法院于同日立案。 涉特殊主体案件的执行是2020年仙桃法院执行工作的重点,按照年初执行工作规范,针对涉特殊主体案件采取专人专办的工作措施,力争执行效果和执行效率双达标。
执行干警收到该案后 立即对案件梳理 并联系到当年办理该案已退休的老法官 了解案件基本情况
针对被执行人的特殊情况,执行干警巧下“两手棋”促执行。一是下好“强制棋”,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郭河镇政府的银行账号进行冻结;二是下好“法理棋”,执行干警联系郭河镇司法所负责同志,共同向该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介绍案情、讲透涉特殊主体案件执行的法律法规,以及该案对助力诚信政府建设的意义。
功夫不负有心人 经过 仙桃法院执行局 郭河镇司法所的多次协调 申请执行人与郭河镇政府达成和解协议
7月27日 郭河镇政府将案款打入仙桃法院执行账户 申请执行人近三十年的等待 终于画上了句号 对于几经主体变化的历史问题 郭河镇政府勇于担当 积极想办法履行 其主要负责人 并没有将历史遗留问题 作为拖延履行生效判决的借口托词 反而是多方协调,值得点赞
涉特殊主体被执行人让案件执行“难上加难”,此类案件久执不结导致当事人和群众对司法公信产生怀疑。仙桃法院将汇聚精锐力量,持续向涉特殊主体执行案件“亮剑”,做到应执尽执,维护每位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仙桃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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