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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我对仙桃公交公司办老年卡强制绑售保险的行为已经发表了四期想法,有人还要我跟公交公司道歉等等,我在这里说明一下,这件事首先要说明的不是谁大慨谁小气的事,哪怕是再有钱也不能让别人胡宰!一旦大家都忍气吞声,觉得是小事,将来找你要钱的人大有人在。
仙桃市公交公司为老年人办理免费乘车卡强制绑售意外伤害保险,不管这笔钱到了谁的腰包,公交公司肯定其中受益人之一。他们这种绑售是一种非法行为:
根据前面在本栏目的讨论,我在这里更正有些人的几种错误的认识:
1、首先要更正的是市政府为他们出台《仙桃市政府第十二次会议纪要》第二条意外伤害保险费由乘车人负担,这一条有违国家的《保险法》第十一条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在签订合同时要坚持平等自愿的原则。这里买保险要强调的是公平自愿,公交公司他让你自愿了吗?他们是你不买保险就不办卡,有强迫之嫌。尽管他们有市政府给他们的收费依据,但这个文件跟国家的保险法相违背的。市政府的文件一定要服从国家大法。所以这个文件是无效的!
2、有人认为老年人是免费乘坐市内的公交车出了事故还要公交公司赔偿不合理,这个观点是错的。老年人乘车市政府每年拿出300万为免费乘车的老年人按老人刷卡的次数付给了公交公司的车费,老人是市政府帮他们买了车票的乘客,公交公司应该跟其他乘客一样,安全正点的把乘客送到目的地。出了事故就应该跟其他乘客一样,该你承担的责任你就得承担。不得甩锅。更不是老年人白乘坐公交车。
3、每辆车在年检时,都买了交强险和责任险的,这是每台车必须买的,不买就不得上路营运。他们要老年人重新买保险,这份保险应该属于老年人自己所有。出了事故公交公司他找保险公司为老人赔偿了此次事故的损失以外,另外老人还可以以自己买了保险的找保险公司赔偿相同的损失。
4、用下面几个事例说明他们办卡收意外伤害保险费是不对的。“湖北省老年人优待证”背面的服务规定第二条:老年人根据不同年龄可以享受 景区景点,公园,公交,公厕等优惠待遇,这是国家用法律的形式给固定了的。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改动。
老人,顾名思义,年岁大,疾病多,步履没有年轻人稳健,这是老人的特有的生理特征,是一个不争的实事,老人游览景点,上个公厕,进个公园都容易出现摔倒和造成意外伤害,他们这些单位如果都效仿公交公司的做法,要老年人买保险了才能享受这些优待,那么老年人还要买几份保险,办几张卡。但是其他单位仅凭身份证就可以了。
再加上 公交公司目前的做法,不管你多大年纪,只要交钱就让你乘车。他也不怕你意外伤害了。说明他们关心的不是你的安危和健康,要钱才是硬道理。
免费乘车是党和政府给老年人的福利。任何单位和个人是不能随便剥夺的。只要是保险公司的保险费收的钱,就要按保险法来约束,是要坚持平等自愿原则的。公交公司办卡强制绑售保险,这个一看就违法的事。无须质疑!
5、对于公共交通安全,不一定只有保险才是解决老人乘车的唯一办法,真正最好的办法是公交公司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管理,从自身做起,苦练内功,提升司机的驾驶技术水平和增强司机的交通安全和服务意识,做到集中精力,谨慎驾驶,遵章守纪,视乘客如亲人,才能做到减少事故,服务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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