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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安某公司高管被曝用烟头烫伤下属一事,引发广泛关注。
业绩差被高管烫脸? 员工拒绝和解
此前,陕西某能源公司员工刘某在网络上举报,因业绩差,自己在今年2月5日,遭遇该公司“一号位”高某的“侮辱性惩罚”:“两次把燃烧的烟头按到我脸上,烫了两个伤疤扬长而去,并挑衅称,‘疼就对了,这样你才能长点记性。’”
事发后刘某并未与高某有冲突,而是选择了报警。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派出所民警抵达现场后向现场人员了解了情况,而高某在民警到来前离开了现场,刘某因没有警方的司法鉴定委托书未做伤情鉴定。
根据刘某提供的西安高新医院的急诊病历显示,病人“烟头烫伤致右侧面颊疼痛2小时”,其提供的照片可以看出,其右侧脸颊可见两处不规则烫伤。刘某表示,伤势已有所恢复,但仍有疤痕,医美人士称疤痕可以减淡但无法确保消失。
刘某称,事发后高管多次私下要求和解,称因醉酒不小心烫到,但被他拒绝。他表示自己放弃和解赔偿,“唯一诉求就是公司成立调查组严肃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还我一个公道。”
司法鉴定伤情达轻伤 便涉嫌刑事犯罪
毫达律师四川事务所主任、律师孙顺发表示,用烟头烫伤他人的行为,只要造成伤害就已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当事人刘某可以申请司法鉴定,若伤情达到轻伤及以上,这位高管便涉嫌刑事犯罪。
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朝晖律师表示,烟头烫伤他人面部的行为应当承担法律后果,可能受到治安处罚并承担民事责任。报警后存在处理期限,一般三个月内需要出具治安处罚或者不予治安处罚的决定书。受害者若对结果不满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刑事诉讼。经司法鉴定,伤情达到轻伤则构成刑事犯罪,但烟头烫伤一般不会达到轻伤级别。
此外,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教授童德华表示,如果高某亭是过失用烟头烫伤刘某脸部行为,只有重伤才构成刑事责任,目前所见伤情只适合民事调解。但如果高某亭涉嫌故意伤害,司法机关可根据伤情鉴定结果进行处理,轻伤以下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轻伤及以上,则构成刑事犯罪。
“即使喝酒了醉酒了,也有可能是故意伤害,仍不能借酒逃脱法律的制裁。”童德华教授强调,是否故意,并不以高某亭喝没喝酒为判定条件。
警方表示正在调查 公司已免职涉事高管
3月22日,记者致电高新唐延路派出所,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此事还在进一步调查中,其余不便透露。随后不久,刘某告诉记者,接到派出所通知,请他下午去做沟通,表示愿意出具司法鉴定委托书。
鉴于高某亭的行为严重违背公司价值观、严重违反员工行为规范,经报上级部门批准,3月22日,公司已通报免去其所有职务,并全员通报批评。目前案件调查仍在进行中,公司将根据调查结果作出进一步处理。
新华视点: 对职场暴力坚决说“不”
3月22日晚,@新华视点 发表评论:职务有高低之别,人格无贵贱之分。劳动者的尊严不容践踏。对任何形式的职场暴力,必须依法依规严肃惩处↓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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