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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爆料] 在仙桃汽车城买车被坑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3-30 12:02: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湖北
       征集同样遭遇的人~~~汽车城销售人员故意将圆墩放置在车门附近,借汽车受损强买强卖,甚至打官司将200元可以修补的事情扩大到鉴定费2000,律师费3500,车辆贬值损失10000元累计到上万赔偿。
        本人2020年7月20日晚5点多应润德汽车贸易公司销售缪经理电话邀约去仙桃汽车城店铺看车。销售经理请我试驾,因与本人意向购车款不同,我刚开始是拒绝的,但脸皮薄,架不住盛情邀请,试驾协议也没细看直接签字就上车。


        哪知其内有蹊跷。缪经理坐副驾驶让我直接开出,汽车启动驶出时轮胎轧到圆墩边缘,石头溅起弹到汽车左边挡泥板,车漆未损,有轻微凹痕。 我当时询问是否需要修补,多少钱。缪经理表示小问题,自己处理下就行。然后继续接着谈价议价。但由于我已报名武汉8月份车展,所以表示需先去武汉看看情况,摸摸底。

        随即开车返程。还未到职院,接到缪经理电话。说汽车受损的事情上报给公司老板肖总,肖总责备他,让我赶紧返回进行协商处理,如果不回的话要报警。

        当时我还未听出话外之音,替缪经理考虑,也为了把事情弄的明明白白,以免事态扩大,进行拍照留证等。马上回到店里,并与肖总联系,一直等到晚上9点多,肖总开着他的沃尔沃过来,谁料这个肖总一开口一点不像生意人的样子,满口市井俚语,素质还没销售经理高,什么“不买车试什么车”“车子坏了就要买”“赔偿的话至少好几千”等等毫无道理的话。 简直呕死人。

        此时,我才明白过来,自己太天真被人设了笼子。  

        威武不能屈,何况明摆被人设计。年轻人的我当然不肯妥协。等和谈的过程中,店里又陆续来了2个人。其中1个人流里流气,一看就是混混,满眼的挑衅。既然商量不成,时间也太晚,我就建议择日再谈。肖总不答应,说除非压下驾驶证或者身份证。

        万般无奈下,只好报警,等到10点30,交警过来拍照后,我看事实不会再产生变化和交警打招呼后就离开了。

        第二天,润德缪经理电话里完全没原来的客气和礼貌。逼着我去见面。我建议第三方官方机构在场,不然谈也是白谈。有可能被限制人身自由。他不同意,就让我去他们店。

        最后自








补充内容 (2021-3-31 08:33):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

2016.3.4

我院在起草《关于道路交通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征求意见中,对机...
发表于 2021-3-30 12: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好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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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3-30 13:03:4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当晚交警拍的图片
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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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3-30 13:04:1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凹痕处,非常轻微
凹痕处.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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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3-30 13: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200元就能修好的事情,法院竟然会接这个CASE。更不可思议的是,一审判决让我全责赔偿12400元。败诉后我专门找法律援助的律师及网上翻看相关案例。类似情况,法院从来没支持过赔偿车辆贬值损失及鉴定费等。偏偏在仙桃,因为此汽车店老板手眼通天,影响法院判决。二审到中级法院,依据我的民事诉讼状(专业人士代写),法院判定责任三七分,我七,赔偿损失8680元。虽然认为应提供试驾车辆及试驾场所,但仍然支持车辆贬值损失。

这哪里说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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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3-30 13: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参考案例 2016年及二审上诉状给大家看看。希望有人能帮忙参考下,如何能扭转情况。每月房贷车贷还后只有几百元自用。诚意诚意买车碰到这样的情况,真是悲催。
上诉理由:
    一、试乘试驾协议应认定无效。试乘试驾协议对于双方来说并没有明确的权利义务的规定,只是上诉人单方责任,而且被上诉人并未签字盖章,并不能认定为合同,退一步说认可试乘试驾协议为一个合同,但也是免除了自身责任,排除了对方的主要权利并加重对方责任的格式条款,应该视为无效合同。
    二、原审法院认定润德公司对损失发生不存在过错明显不当。汽车销售商在试乘试驾活动中有明显过错。因为作为经营者,汽车销售商有义务保证消费者的财产与人身安全,试驾时必须尽到审查驾照、合理提示车辆特性及试驾路线、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等基本保障性义务。本案中被上诉人提供的车辆为无牌无保险无行驶证的车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被上诉人提供的无牌无保险无行驶证的车辆,本不应该上道路行驶,对涉案车辆发生事故造成车辆损坏,被上诉人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况且涉案车辆启动前停放的位置旁放置了紧贴的障碍物,试乘服务者未尽到必要的注意及提醒义务,对损害的发生有明显过错。其次,从适当平衡利益与风险角度看,汽车销售商对试驾车辆仍保有实际支配力与监管力,且提供试乘试驾服务本身就是其市场营销的手段,得以从中获取潜在客户、赢得商业利益,理应对试驾活动承担相应的风险。因此,原审认定润德公司对损失发生不存在过错明显不当。
    三、原审法院判决上诉人承担车辆贬值损失6000元、评估费用2000元无法律依据。车辆贬值损失及贬值评估费,并非本案事故引起的直接损失,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的财产损失范围,原审法院判决上诉人承担车辆贬值损失6000元、评估费用2000元无法律依据。2016年3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也提到,“目前我们尚不具备完全支持贬值损失的客观条件”。该答复中明确指出,对于车辆贬值损失只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才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例如,对于车辆主要部件严重受损,经维修仍不能够真正恢复原状,应当予以进行车辆贬值损失赔偿。本案中,被上诉人的车辆只是轻微的损伤,经过修理后可以完全恢复,不存在贬值损失,明显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答复中可以考虑赔偿的少数特殊、极端情况。原审法院判决上诉人承担车辆贬值损失6000元无法律依据。另处,鉴定机构系被上诉人自行委托,鉴定报告中的车辆贬值损失明显不公正。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上,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任意性,造成案件实质上的不公正,明显加重了上诉人的负担。因此法院对评估报告中的车辆贬值损失部分不应采纳,评估费用2000元理应由被上诉人承担。
参考案例.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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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30 13:24: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试驾新车?能上路?
来自: iPhone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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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30 13:24: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不买车你试什么?看中了再试也不迟。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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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30 13:25:0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真的吗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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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30 13:34: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被绑架了吗?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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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30 13:53: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应该开清楚啊。。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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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30 14: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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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3-30 14: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汽车城当晚停电,边谈边等,一直到10点30交警来,我能脱身。不然难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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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30 14: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准备武汉看车展,就不该仙桃看车试驾,自找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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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3-30 14: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小马的马 发表于 2021-3-30 14:09
我很好奇,这是一辆什么车?全款落地多少?
还有车辆的贬值损失是怎么计算??

汽车公司请的仙桃市利安资产评估事务所。按市值估算。取发生事故时的市值和鉴定时的市场差值。任何一个产品都有生命周期。新车上市当然贵些,每隔一段时间,随着竞争品牌及市场形势,销售价格都会下降。
但是法院竟然认可这样的评估方法。这都是与最高院的相关解释和回复中体现的精神是相悖的。
倒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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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30 14:44:2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怕什么,继续申诉啊。你还是太老实了,打死不承认不就完了,有监控怼着拍也拍不到石头打在车上啊。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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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30 15:07:4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这么黑吧,这哪个还敢去买车。
销售商不是有专门的试驾车吗?全新车怎么会给你试驾?这个笼子钻得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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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30 15:10: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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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30 15:34:4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太黑了,无良商家,就会坑老百姓,不去这地儿买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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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30 15:42:0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仙桃汽车城,黑心卖家,奉劝大家不要去那里买车。本人去过,他们专门在路边看到有人在车城里逛,就会拉你去他们自己的店铺,然后怂恿你试车,且没有试驾车,出了问题就是试驾人员的全责,大家想想,这样不平等的条约,谁敢去买车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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