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云飞刀 发表于 2014-5-24 09:53:30

本版友情提示:未经批准的俱乐部不得以俱乐部名义...

友情提示: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条例及钓协章程规定,特别提醒各位钓友,凡涉及钓鱼类的“俱乐部”等社团组织必须报经市钓协批准,并报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市体育局备案,服从市钓协的监督、管理,遵守钓协章程,否则视为非法社团,本论坛不支持非法社团发表言论。谢谢合作!!!

可乐宝贝 发表于 2014-5-24 10:04:58

俱乐部也要经过这多部门批准。

冷锋轻寒 发表于 2014-5-24 10:14:43

可乐宝贝 发表于 2014-5-24 10: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俱乐部也要经过这多部门批准。

要是一个没注册的俱乐部 说是克钓鱼 其实是组团克嫖娼 其中有一个兴奋过度 出了点什么状况就该上面的监管部门负责 在说了 钓鱼的都是些老家伙 精不起撤!

今年犯桃花 发表于 2014-5-24 12:17:26

有非法的,求真像

姠ㄖ葵、旳傷 发表于 2014-5-24 13:02:05

路过行不行

????? 发表于 2014-5-24 13:58:25

地球人都不知道啊

树下猫 发表于 2014-5-24 14:41:18

要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从钓鱼俱乐部开始

蜡笔小心 发表于 2014-5-24 18:04:47

哪个是非法的```

轻松自在 发表于 2014-5-24 18:09:38

之吧又要交低卡管理费尔

涛涛哥 发表于 2014-5-24 19:04:09

具乐部都是些冒名堂

李辉. 发表于 2014-5-24 19:13:40

你说哪个是非法滴啊!

一米五八 发表于 2014-5-24 20:02:48

仙桃现在的<具乐部>.东西南北...个有个的地盘...都是雄霸一方............每个具乐部都有自已的一班人...总的来说.都牛XX....仙桃不但体育之乡.还是钓鱼之乡....人才背出....

明天钓鱼 发表于 2014-5-29 04:04:16

本帖最后由 明天钓鱼 于 2014-5-29 20:3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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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钓鱼 发表于 2014-5-29 04:14:35

回来在说一句,幸好我加入了莫个俱乐部,不然楼主我是不是不能在这里发表言论了?????????

明天钓鱼 发表于 2014-5-29 04:16:52

本帖最后由 明天钓鱼 于 2014-5-29 20:31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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