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我市已启动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通过前期调查审核,有6000余名贫困学生列入补助范围。 为保证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我市从2007年开始,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4年来共发放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2300多万元,惠及贫困学生近3万人。今年,市政府提高了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小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由去年的每人每年5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750元,初中(含特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由去年的每人每年75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000元。市教育局积极落实这一惠民政策,对农村特困户、农村贫困家庭、城镇低保户、特困户家庭进行全面摸底、细致审核,确保对象准确,将全市1500余名小学贫困寄宿生、4500余名初中(含特校)贫困寄宿生列入补助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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