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男子在我市租民房开“黑诊所”,收了患者2600元钱,打了10天吊针,插5次尿管,进行了7次针灸,却仍治不好患者的病。昨日,市卫生监督局通报,该“黑诊所”已被取缔。 9月14日晚9时,市卫生监督局接到群众投诉举报,称有人在郭河镇租房子开“黑诊所”。 当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现场突击检查何某在郭河镇民政街88号的住所。在其居住的房间内发现有2个药架,上面陈列着各种药品,一根20毫升的注射器针管还插在输液瓶上,地上废纸箱内盛放有使用后的输液管和液体瓶。房内设有诊断床一张。检查中,执法人员还发现何某为患者看病的收费登记本1个,上面记载着患者的姓名、用药及收取费用情况。 经调查,何某系湖北省南漳县人,本人无《医师执业证书》。5月7日,何某来到我市郭河镇,租住一间民房开起了诊所。经何某本人交代,受骗到其住处看病的村民达14人之多。 据找何某看过病的一王姓患者介绍,今年6月23日,因口、手发颤伴前列腺炎,到何某住所就医,何向其保证两星期可看好。 何某称给王“上病下治”,采取插尿管、用生姜搽身体、扎针灸等治疗。给王打了10天吊针,插了5次尿管,扎了7次针灸,王先后花去2600元钱,尿频尿急等症状毫无好转。 市卫生监督局副局长徐建雄称,何某的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属于非法行医行为。为此,执法人员于当晚依法对其场所实施了现场取缔,收缴药品、器械3箱,并予以立案查处。 卫生监督部门提醒,市民看病就诊时务必认清诊所是否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医师是否有《医师执业证书》,其所从事的医疗科目和执业地点是否与核准的科目和所在地地址相符,莫给非法行医者可乘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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