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日前刊发仙桃市长埫口镇武旗村村民关于村务公开等问题的投诉。仙桃市纪委等有关部门接到信件后,立即组成调查工作专班,就反映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调查,并及时将调查情况回告。 仙桃市有关部门得回复原文如下: 10月18日,我们接到人民网湖北频道转来举报《仙桃市长埫口武旗村资产出租等村务公开成奢望》问题的信件后,立即组成调查工作专班,就反映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武旗村属长埫口镇郊村,共8个村民小组,总人口1874人,耕地面积1552.6亩。 二、调查情况 1、关于信中反映资产处理不公开的问题。 经查,举报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2007年以来,武旗村先后出租资产3处,分别为村小学、村会议室及村轧花厂(原村综合厂)。其中,武旗村小学出租,由村“两委”会召开会议讨论后,于2007年11月5日由原村长刘红书与村民刘祥稳签订了出租合同,租期为15年,每年租金为5000元,按照合同“扶持民营企业发展,前三年不收费”的约定,刘祥稳实交租金60000元,由村会计路远超入了村级财务账;武旗村轧花厂(原村综合厂)出租,也是由村“两委”会会议讨论后, 于2007年8月19日由原村长刘红书与村民郑又安签订了出租合同,租期为5年,每年租金为4000元,租金共计20000元,租金20000元由路远超入了村级财务账。这两处资产在出租时,没有向全体村民公开,但在2010年全市组织“三资”清理时,该村将资产出租情况在全村进行了公示,并在长埫口镇“三资”办登记存档。 武旗村两间会议室经村“两委”会议讨论后,于2007年分别出租给三组村民黄江明作仓库、给黄文刚开理发店,每间年租金600元,四年总租金应收4800元。武旗村只在2007年3月28日收取了黄江明的租金600元,由路远超入了村级财务账,还有4200元租金没有收取。这两间会议室的出租既没有签订合同,也没有在该村进行公示,更没有在该镇“三资”办登记存档。 2、关于信中反映村级修路修桥费用不公开的问题。 经查,武旗村在2009年新修5、6、7三个组通村公路1.5公里和维修1、2组两座桥。通村公路的修建经过长埫口镇招标办进行了招标,标的为189000元,由村支部书记张卫星与施工方刘小华于2009年9月24日签订施工合同。 修路修桥筹集资金总收入为373050元,其中为省发改委拨款150000元、市公路局拨款20000元、省建设厅拨款50000元、长埫口镇政府拨款20000元、国家公路修路补贴款81000元、捐款52050元。修路修桥支出为216700元,结余156350元。结余部分已全部用于村级开支,其中用于通车庆典26032元、还借款20829.9元、交市镇水费38535.06元、日常办公开支39483.3元、其他村务开支31469.74元。经查,该村修路修桥预算支出事前未公开属实。该村修路修桥收支由张卫星和路远超两人经手,没有经过村“两委”会、村监事会、理事会及村民代表会议等程序进行讨论,只是在报帐时,由张卫星安排路远超找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黄学兵、刘祥稳、张道新3人在修路修桥开支条据上进行了签字。2010年5月,该村对修路修桥款的开支情况,在村务公开栏进行了公示。在调查中,我们没有发现村干部从修路修桥开支中有谋取私利的情况。 3、关于信中反映村干部虚报冒领粮补资金的问题。 经查,武旗村在2006年至2008年期间,存在以虚报粮补面积的方式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的问题,三年共套取粮补资金42598.06元,其中,2006年套取粮补资金11146元、2007年套取粮补资金12550.76元、2008年套取粮补资金18901.3元。所套取的资金全部入了村级财务帐,没有发现村干部个人贪污截留的问题。上述问题,武旗村在今年8月份全市开展的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中进行了自查。 三、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武旗村负责人未按规定进行资产处置,擅自出租村会议室,导致村会议室出租款未收,造成村集体财产流失4200元;村级存在资产处理公开不及时的问题;对此,武旗村村支部书记张卫星负有领导责任,原会计路远超负有直接责任,违反了《仙桃市人民政府令》第19号第三十二条第六项、《仙桃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责任追究办法》第六条第二十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国共 产 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的有关规定,作如下处理: 1、责令长埫口镇委镇政府给予武旗村村支部书记张卫星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武旗村原会计路远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由武旗村村委会对未收的4200元租金追收到位。 2、鉴于该村在2006年至2008年期间,存在虚报粮补面积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的问题,责令长埫口镇财所将武旗村虚报套取的粮补资金42598.06元立即追缴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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