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安排,严厉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 这次专项行动,为期1个半月,主要以食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无文号”产品等六类名目出现的宣称治疗疾病的产品,包括这些产品仿冒药品名称和包装,直接使用药品通用名,产品名称、包装、说明书明示或暗示有治疗疾病作用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调查场所是零售药店、保健品店、乡镇以上的医疗机构、血防站、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和个体诊所等。 |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 ( 鄂ICP备12003601号-5 ) 鄂公网安备42900402000130
Powered by 湖北新领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湖北为维律师事务所 冯兵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