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0年1月,我市成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改革试点地区之一开始,截至目前我市全部15家乡镇卫生院、5个社区服务中心、659个村卫生室都开始执行基本药物制度。 基本药物制度以基本药品“零差率”销售为核心。据市卫生局统计,未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前,我市门诊处方均价为50至60元,如今,在实行了药品“零差率”销售的基层医疗机构,这个数字下降到了20元左右,经过新农合50%的报销,老百姓看次病仅需10元。而住院费用(以一周计)经过新农合90%的报销,人均不到100元。 财政的补贴是基本药物制度顺利铺开的有力保障。今年初市财政安排预算1000万元用于药品“零差率”补助,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20家单位享受市财政每月80万元总量专项拨款。同时拨付“以奖代补”专项资金200万元,以保证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转。 |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 ( 鄂ICP备12003601号-5 ) 鄂公网安备42900402000130
Powered by 湖北新领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湖北为维律师事务所 冯兵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