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安部部署,我市消防部门迅速掀起“清剿火患”风暴——从9月26日至11月16日,全市共排查单位324家,发现火灾隐患及违法行为744处(起),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366处(起),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33份、行政处罚决定书40份、临时查封决定书16份,责令“三停”(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单位9家,拘留7人。 为深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全面消除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公安部决定从2011年9月26日至2012年2月29日,在全国组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按照部署,我市“清剿火患”战役的目标是:2012年2月29日前,完成辖区所有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社区、乡村火灾隐患的排查,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全部整改完毕,杜绝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一般火灾明显减少。 据悉,此次“清剿火患”的范围和重点:一是市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二是全面排查近几年来未进行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投入使用、营业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三是地毯式排查社区、乡村的小旅馆、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等“十小场所”,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低、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四是重点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高层、地下建筑和涉会、涉活动场所,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为确保“清剿火患”战役取得实效,我市采取“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方式,各部门联合作战,并以社区、村为基本单元划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网格,对所有单位、社区、乡镇进行“网格化”排查整治,确保火灾隐患一处也不放过。 为提升社会面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市消防大队希望各地各单位和广大市民提高警惕,预防火灾事故发生,并积极参与“自剿火患五个一”活动,即清理一次消防档案台账,开展一次隐患排查,组织一次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举行一次灭火疏散演练,进行一次消防设施维护保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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