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授予58个单位为“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我市彭场镇政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地方税务局获此殊荣。11月15日,这4家单位受牌。 据悉,从2009年5月至2011年4月开展的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是在全省县乡两级政府和市县两级政府部门中组织实施的一项重要活动。在这次首批受省政府命名表彰的58个单位之中,县级政府11个,市县两级政府部门44个,乡级政府3个。(刘朝君) |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 ( 鄂ICP备12003601号-5 ) 鄂公网安备42900402000130
Powered by 湖北新领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湖北为维律师事务所 冯兵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