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两名男子因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加油站里拨打 手 机,被巡查执法的市消防大队执法人员当场抓获并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当天,市消防大队执法人员对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场所进行执法巡查时发现,在黄潭一家加油站内,两名男子在距离加油机不到5米处拨打 手机,旁边的加油站员工正忙着给车辆加油并未察觉。根据《消防法》的规定,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执法人员当即依法对这两名男子予以行政拘留。 |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 ( 鄂ICP备12003601号-5 ) 鄂公网安备42900402000130
Powered by 湖北新领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湖北为维律师事务所 冯兵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