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潜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桂华宣布,国土整治项目纳入政府为民办理十件实事之列。 2012年,潜江市国土整治任务主要是完成3个面积共6万亩的项目,投资9036.83万元;启动3个面积16.8万亩的项目,投资2.1亿元。项目建设任务主要是对项目区内的田、水、路、林、村貌进行综合治理,以达到稳产高产的目的。通过项目实施,项目区内达到田块平整,道路通畅,能满足机械化作业需要;水利设施完备,灌溉保证率达90%以上,排涝达到20年一遇标准,防灾抗灾能力增强;耕地数量增加,质量提高,确保稳产高产,达到“田成方、路相通、渠相连、林成网、土肥沃、灌得进、排得出、机械能下田”的高产农田标准,彻底告别“水袋子、虫窝子”,使项目区群众每年从新增耕地和调整种植结构及生态林中获得可观的经济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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