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最高质量荣誉奖——章华质量奖,日前已经市政府批准设立。20日,记者从市质监局获悉这一消息。 为表彰我市在质量管理和促进质量改进工作中取得卓越绩效的企业或组织,引导和激励广大企业或组织建立和实施卓越绩效模式,提高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质量水平,增强我市经济的综合竞争力,市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决定设立章华质量奖为政府最高质量荣誉奖。 据了解,章华质量奖主要授予我市具有法人资格,实施卓越绩效模式,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或组织,包括提供公共服务的非政府机构。该奖项的评定,将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不增加企业或组织负担,适当考虑企业规模以及国家对中小企业的扶持等政策。 市质监局负责人介绍说,该奖项每两年评定一次,原则上每次授予的企业或组织数量不超过1名,对入围候选企业或组织,另设置2名提名奖。对获得章华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市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获得提名奖的企业或组织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潜江日报 记者 朱振雷 通讯员 陈世军) |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 ( 鄂ICP备12003601号-5 ) 鄂公网安备42900402000130
Powered by 湖北新领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湖北为维律师事务所 冯兵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