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案多起,盗取摩托车和电动车多辆,销赃只获得500元!日前,偷儿罗某因犯盗窃罪被市人民法院判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法庭上,后悔不已的罗某表示:“再也不偷了,要好好做人!” 经法院调查,2011年8月至9月间,罗某先后在城区龙华山办事处昌升路、永泰家园小区等地,采取溜门入室、剪锁等手段,作案四起,盗窃摩托车1辆、电动车2辆、自行车1辆,物资价值3383元。 而后,罗某为了尽快销赃,以极低价格“出手”,摩托车和电动车“打包”一起卖,只卖得500元。其余电动车、自行车已警方追回并发还被害人。 市人民法院认为,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负刑事责任。罗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记者李辉 通讯员黄文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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