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转让费和租金五个月前已付,事后发现出租门面者并非房东,已付出的钱款仍有3.7万元无法追回。昨日,汉阳的柯女士说起自己租门面的遭遇时,一肚子苦水。 [b]貌似可靠的“协议”[/b] 去年10月中旬,来自仙桃的柯女士在马沧湖路68号附9号看到一张《门面出租》的广告,遂与上面的电话联系,一胡姓男子称,经营“放心肉”的现租户即将到期。 随后,柯女士与胡某一起来到该门面,协商门面转让事宜。“放心肉”经营户周女士对胡某表示:“你归还我2万多元,2012年1月4日到期我离开!” 柯女士没有多想,以为该门面的房东就是胡某。胡某还主动要求去法律服务所签协议。于是,他们来到马鹦路“武汉楚天行法律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陈律师”起草了一份《租房协议书》,并收取了2000元的费用。 柯女士认为律师起草的协议可靠,便支付胡某押金、半年租金2.2万元,此外又支付了5万元的门面转让费和5000元装修费。 [b]“放心肉”迷雾重重[/b] 5万元的门面转让费,在《协议书》中并未提及,柯女士的丈夫感觉蹊跷。次日,柯女士到“放心肉”周边打探门面是否属于胡某。商户们都说他受骗了,并指出胡某并非房东。柯女士赶紧找到胡某,要求退钱,胡某退了4万元,并出具了一张3.7万元的欠条。“此后我经常找胡某,要求他退还余款。”柯女士告诉记者,胡某有时称正在筹钱,有时又称门面还可以继续出租,让她再等一等。柯女士说,现在胡某自己的房子已卖掉,真不知何时能追回那3.7万元。 昨日下午,记者反复拨打胡某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b]靠边“二房东”何以得逞[/b] 昨日,记者来到“放心肉”店,谈及胡某,经营户周女士也大倒苦水。 周女士说,她自2006年从胡某手中租下门面,房租和水电费一直都交胡某。此外胡某还先后找她借款4万余元,仍有2万多元没还清。 到了2009年至2010年间,不时有人来找她催房租并要求退房。周女士这才知道,她所承租的门面所有人为武汉晴川拆迁有限公司,胡某只是个“二房东”。自2010年开始,周女士的“放心肉”店的房租和水电费,直接交给晴川拆迁有限公司,胡某这个“二房东”已靠边站。 周女士说,虽然所租门面与胡某再无关系,但她不敢得罪胡某。去年10月柯女士前来询问门面转租事宜时,她也不好当面把胡某的身份揭穿。 柯女士不解地说,既便当时误认为胡某是房东,怎么起草的《租房协议书》律师也未发现破绽呢?昨日,“武汉楚天行法律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陶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称,“陈律师”只是简单的“代笔”,不需要核实协议的真实性。对于收费2000元,陶先生称“代笔起步价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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