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lor=#333333] 乐某3年内连续做案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2万元。案件侦结起诉至法院,乐某退回全部赃款,被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拘役6个月。[/color] [color=#333333] 2009年5月,湖北省仙桃市检察院控告申诉科的干警,接到张沟镇中心村村民赵某的举报电话,他说在领取国家粮食补贴款时,偶然发现村会计乐某的抽屉里,有好几本领取粮食补贴款的专用存折“一折通”。控告申诉科干警把案件线索移交到仙桃市检察院反贪局,反贪局马上组织专人前往张沟镇中心村调查核实。[/color] [color=#333333] 通过到镇财政管理所调取粮食补贴数据、清理村组财务凭证、找相关村民核实情况,反贪局干警很快查清了乐某虚报冒领国家粮食补贴款的犯罪事实。乐某利用担任村会计的职务便利,在上报村民种田面积时,以三个子女和一个侄子的名义虚报了种田面积100亩,并将虚报户名纳入自己所在小组的最后。在对村民粮食种植面积张贴公示公告期间,采取将下一张告示文头粘贴在上一张告示末尾的做法,对虚报户名进行遮掩。依据上述案件事实,法院作出之前所述判决。[/color] [color=#333333] 案件虽然侦破了,但办案检察官并未就此止步,“类似的案件一定还有不少。”他们组织人员从查处案件反映出来的问题入手,对全市国家粮食补贴款的发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调查分析,发现国家粮食补贴制度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不少漏洞:如粮食补贴的面积核定、公示程序不规范,虚报面积的情况时有发生;镇财政管理所把关不严,没有认真核实相关数据,有的财所干部甚至与村组干部勾结共同套取粮食补贴款;粮食补贴款没有直接发放到村民手中,有的村委会代为领取后抵扣农民上缴款,致使有的村组干部虚报冒领村民补贴款。针对这些现象,该院组织专门力量到全市各乡镇财政管理所调取了近年来的惠农补贴发放明细,通过对每镇各村连续几年领取补贴款的小组数目进行比对,分析有无增加虚报的情况,对可疑的村及时查阅村组财务凭证,到村实地了解核实情况等,一鼓作气查办了村组干部、粮所干部贪污国家粮食补贴款的案件共10起涉案18人。[/color] [color=#333333] “很多村干部犯法是因为不懂法,一定要加强村干部的知法守法意识”。仙桃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李潇如是说。结合查办的案件情况,检察院趁热打铁,制作了一部农村职务犯罪预防宣传片,在全市各乡镇巡回播放,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今年3月,办案检察官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回访,随机抽查了5个乡镇20个村的惠农补贴账目明细,所有账目均核实无误,未发现一起虚报冒领案件。[/color] [color=#333333] “这得益于我们有一支高素质的办案团队”。仙桃市检察院分管反贪工作的副检察长朱蒙山对自己带的这支队伍很满意。近年来,为适应办案工作形势的发展变化,检察院将提高办案人员的侦查水平和业务能力放在首位,每年选派业务骨干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定期举办侦查业务培训班和业务研讨会,邀请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授课。同时,注重在办案中发挥上下联动、侦查一体化的工作模式,充分整合办案力量,进一步提高了破案效率和办案质量。今年以来,检察院探索建立了以末位淘汰为核心的责任机制,对中层正副职实行同步考核。凡部门年度考核在汉江分院排名连续两年居末位的,中层正、副职就地免职;对任党组成员的反贪局、反渎局、政治处负责人,将建议市委予以免职处理。此举不仅增强了中层干部的责任感、危机感和争先进位意识,还有效激发了他们的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color] [color=#333333] “今年1-4月,仙桃检察院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8起13人,大要案占70%,同比增长100%。”[/colo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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