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时令茄子西红柿才现蕾,潜江市芦花村就接到了武汉市场总量达6万吨的好几份订单。村支书周义家拿着订单欣喜地说:“感谢市工商部门‘合同帮农’,我们芦花蔬菜如今搭上了开往武汉市场的‘直通车’!” 据了解,“合同帮农”是潜江市工商局发挥合同监管服务职能,服务农村经济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近几年,他们通过开展“合同帮农”,已成功引导一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推行一批涉农合同示范文本,办理一批涉农动产抵押登记,指导签订一批农超对接合同。芦花村建成武汉“菜篮子”即是“合同帮农”的一例成功典范。仅2011年,芦花村直销武汉市场的蔬菜就达2.8万吨以上,蔬菜种植户因此增收30万元以上。 2010年6月,在市工商部门的指导帮助下,芦花村携手潜江市春惠农牧有限公司对该村6组500亩土地经营权实施了整体流转,流转后的土地建成了蔬菜基地,并依托土地和农民成立了潜江市绿春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合作社成立后,潜江市工商局充分发挥职能信息优势,很快与武汉一批超市取得联系,并以合同签约指导为切入点,为绿春蔬菜顺利进入武汉大市场搭建对接流通渠道。据测,绿春可创年产值300万元以上,年可获利100万元以上,可带动农民就业近300人。土地流转后的36户农民80个劳力均分配在春惠公司和绿春合作社就业,人均月工资在1200元以上,而且每年还坐收每亩土地600元的租金收入,去年,80个劳力人均收入突破了2.3万元。 据了解,绿春合作社下一步还有“大动作”。目前,由潜江市工商局牵线搭桥,他们已与湖北尝香思集团签订合作协议,届时,芦花村全村2000亩土地将根据农民的迫切意愿实现整体经营权流转,实现华丽转身,真正成为都市的“菜篮子”,农民的"钱袋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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