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1—2012年度仙桃市“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和“文明诚信私营企业”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工商所、各镇(办、场、园区)宣传办、个私协各基层分会: 为加强我市个体私营经济组织文明诚信建设,促进个体私营经济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根据省工商局、省文明办、省个私协会关于评选表彰“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文明诚信私营企业”的决定和鄂工商个[2012]110号文件精神,市工商局、市文明办、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联合决定,在全市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中开展2011-2012年度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和文明诚信私营企业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市工商局 市文明办 市个私协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工商 文明诚信 评选 通知 抄 送:省工商局、省文明办、省个私协会、市政府办 仙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12年7月25日印发 共印50份 2011-2012年度仙桃市“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和“文明诚信私营企业”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一、评选宗旨 表彰我市在诚信经营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激励广大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经营者积极参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做到文明经营、诚信守法、守法经营,推动我市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二、评选对象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对象 全市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 (二)表彰名额 此次活动原则上拟表彰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50名,文明诚信私营企业50家。具体表彰名额依参评对象最终评选得分情况确定。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 (二)积极参加法制教育,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计划生育政策,守法经营,照章纳税,无行政处罚记录,无违法犯罪行为; (三)坚持诚信为本,注重商业信誉,保证商品质量,信守服务承诺;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文明经营,礼貌待客,公平竞争,优质服务,遵守经营活动规范,维护经营场护秩序,具备良好的文明经营形象; (五)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产品科技含量高,在本行业有典型、示范和导向作用;生产、质量、财务、人事、安全等管理制度健全; (六)具有开拓进取意识,善于改革创新,生产经营规模逐步扩大,经济效益显著,无不良贷款; (七)反对封建迷信,自觉抵制“黄、赌、毒”和“法轮功”邪教等违法活动,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娱乐活动; (八)集体和睦、邻里团结,积极参与和谐社区、文明社区建设,关爱员工,无恶意劳资纠纷; (九)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措施落实,防范体系健全,无重大刑事案件、严重经济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企业安定团结,坚持和谐发展; (十)安全生产,重视环境保护,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三废”处理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十一)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致富思源,富而思进,奉献社会,积极参加抗灾救灾、扶贫帮困等公益事业,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力; (十二)积极参加市工商局、文明办、个私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依法行使会员权利,认真履行会员义务,带头规范经营; 以上同等条件下,积极参加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可优先推荐。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两年内受到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参评企业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 四、评选步骤 为保证评选活动“公平、公正、公开”,真正评选出具有代表性的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和文明诚信私营企业,此次评选活动以社会大众投票评选为主,通过固定电话、小灵通、网络、手机短信参加投票评选。活动期间,市内主要媒体将实时报道评选活动进展情况。此次评选活动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7月30日-8月25日) 制订推荐、评选方案,开展宣传活动、组织辖区个私业主开展推荐活动,并按安排名额分类组织参评对象上报相关材料。其中,私营企业的参评对评应采取一定的会议形式组织推荐,兼顾企业规模和影响力。 第二阶段:评选阶段(2012年9月3日-9月28日) 1、公示期: 2、投票评选期: 第三阶段:总结表彰阶段(2012年底前) 对获得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和文明诚信私营企业荣誉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并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五、评选投票方式、编号规则 (一)电话投票:固定电话、小灵通、手机(133/153/180/189)拨打16888088,根据语音提示输入参评对象编号进行按键投票,每个电话号码限投50票。 (二)网站投票:登陆http://www.jhrx.cn,点击投票链接,选择投票对象进行投票,每个IP地址只能投一票。 (三)短信投票:电信、移动、联通手机用户编辑“372+参评对象编号发送到10628533”(如:候选编号为101,编辑372101发送到10628533即可),每个手机号码限投10票。 (四)参评对象编号规则: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100X”;文明诚信私营企业“200X”。其中:“1”代表候选个体工商户、“2”代表候选私营企业、“X”代表个体工商户或私营企业参评编号。 六、评选计分方式 (一)评审方式 先由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公布参评对象名单,再采取投票计分。计分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其中50分由社会大众通过电话、短信及网站投票,按票数多少计算,另外50分由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组成的评审团评分产生。 (二)分数计算具体方式 1、大众投票的分数计算方法:按投票截止日期所得票数计算,票数最多者即第一名为50分,票数次之者按其票数除以第一名票数,再乘以50,即为第二名得分,依次类推各参评对象分数,票数为零的不得分。 2、评委打分的分数计算方法:评审团根据每个活动的评选标准打分,最高分为50分。 3、将以上的两部分分数相加即为最终得分。并以此为依据按高分到低分确定“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和“文明诚信私营企业”。总分低于70分者不作为表彰对象。 七、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由市工商局、市文明办、市个私协会联合主办。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工商局副局长、市个私协会会长平钢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金爱萍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宣传科、市工商局注册分局、市个私协会秘书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个私协会秘书处,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 八、评选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工商所、各镇(办、场、园区)宣传办、个私协会各基层分会要充分认识“双文明”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这项活动,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和活动步骤抓好贯彻落实。各辖区分配的拟表彰名额应认真组织,确保达标完成。评选活动中不得向参评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评选费用。 (二)争取地方党委重视。各工商所、各镇(办、场、园区)宣传办、个私协会各基层分会要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向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进行汇报,争取领导支持。各单位要以 (三)落实相关材料。推荐材料的具体要求是提供参评对象填写的《仙桃市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申报表》、《仙桃市文明诚信私营企业申报表》和600-800字先进事迹文字材料一式2份;个体工商业主、企业法定代表人2寸彩色登记照片、经营场所(或产品)照片各一式2张。(以上除纸质材料外还应提供电子文档,相关表格见附件)。 (四)抓好宣传工作。各单位要采取办专栏、墙报、召开动员会、定期通报等多种形式,营造宣传氛围,重点抓好对参评对象的宣传工作,推动活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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