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粮食局国有资产管理营运中心
商铺及写字楼招租公告
一、出租内容
1、“紫晶上成”东侧由东向西1-4间二层商铺(沔阳大道9号,粮食局对面,下同)。商铺进深28.7米,开间15.1米,产权面积915.6㎡,其中第一层产权面积376.2㎡,第二层产权面积539.38㎡。商铺1-2层实行整体捆绑租赁。
2、“阳光一品”东侧第一间二层商铺(沔阳大道11号,粮食局对面,下同)。商铺进深14米,开间8.7米,建筑面积265㎡,其中第一层建筑面积132㎡,第二层建筑面积132㎡。商铺1-2层实行整体捆绑租赁。
3、“阳光一品”西北方向第二层写字楼(沔阳大道11号,粮食局对面,下同)。建筑面积324㎡,内设男女卫生间。
二、出租要求 1、不允许经营餐饮业及有污染、噪音大的加工、销售业;不允许生产或堆放易燃易爆、有刺激性气味的物品;不允许从事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
2、不得擅自将承租房屋转让他人;不得擅自改变承租关系或将承租房屋与他人调换;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建筑结构。
3、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必须服从产权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的管理,按有关要求缴纳水电、卫生、物业、消防等费用。
4、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经济纠纷、法律责任等与出租方无关。
三、租赁期限
商铺租赁期限为五年,写字楼租赁期限为三年,租赁起始时间为租赁方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交付房屋之日。租赁期满,续租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租赁;不再续租者无条件退出,其商铺的装修和添置的设施出租人不予补偿。
四、投标要求
1、投标人条件
投标人须为单位、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报名时,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单位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须向出租方指定银行帐户缴纳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以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循规守法。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标准为“阳光一品”商铺10万元、“阳光一品”写字楼5万元、“紫晶上成”商铺30万元。
3、投标协议书
投标人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在正式报名前须与出租方签订有关协议,以保证投标过程中遵守有关规则、中标后履行有关合同。
五、招投标规则 1、招投标原则:公开、公平、公正。
2、招招标时间:报名截止日后一个星期内,各出租物招投标的具体时间由出租方以书面形式直接通知投标人。
3、招投标程序及方式:①投标人按规定时间持投标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原件进入投标现场;②招投标主持人宣布招投标会场纪律;③招投标主持人公布出租物起租价(年);④投标人竞价;⑤确定中标人。
4、招投标会结束后的有关事宜。招投标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出租方指定帐户缴清第一年租金并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中标人报名时所交投标保证金的70%转为第一年租金,30%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无息)。中标人如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缴清第一年租金或在出租方发出签订租赁合同通知后拒不签订合同,视作自动放弃租赁,其所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投标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未中标者凭投标保证金凭据由出租方办理退款手续。
六、租金收缴
租金按中标价一年一交。承租方若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如数交纳租金,承租方所租房屋由出租方无条件收回,其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时间地点
投标报名、交纳投标保证金、签订投标协议时间:2012年11月1日至2012年11月30日下午5:30时,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市粮食局国有资产管理营运中心办公室
联系电话:0728--3223551
联 系 人:熊先生 13135995158
银行帐户:收款单位:仙桃市粮食局国有资产管理营运中心、中行仙桃西单分理处 5781 5753 8398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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