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统计报送2010—2011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单位和个人有关情况的通知》及省卫生厅有关文件要求,拟对我市2010—2011年度无偿献血奉献奖获得者进行登记申报。现将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奖项及条件: (一)金奖:献血40次及以上;银奖:献血30次及以上,少于40次;铜奖:献血20次及以上,少于30次。 (二)无偿献血量统计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 (三)此前的金奖获得者,献血次数自上一次获得金奖时统计的第40次献血日期起重新计算(不含第40次);以前曾获得其他奖项者,可在原献血次数的基础上累计。 二、登记范围及要求: (一)无偿献血次数统计标准:全血二百毫升按一次计算,四百毫升按两次计算;机采血小板每一治疗量2010年以前按四次计算,2010年及以后按一次计算。 金奖一名:涂卫东 银奖三名:刘枭、孙剑雄、许鹏 铜奖三十一名:汪仁炎、冯鹏、王小飞、夏永红、肖原红、谢大波、袁艾红、张行斌、张茂才、赵冬梅、黄艳芬、周树林、郑克达、陈义华、陈江勇、别雷、杜建军、樊红林、昌伦民、程常平、宋金红、刘俊文、孙代标、刘国庆、唐志华、李必启、关建华、刘玉明、宋超、罗红玉、潘尔阶。 向获奖的无偿献血志愿者表示热烈的祝贺并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