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解决城乡特困人口温饱问题的一道“安全网”,目前,我市城乡低保人数约7万多人,为了确保这张“安全网”安全可靠,
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我市将通过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投诉举报核查制度等一系列措施,真正实现
公平公正“应保尽保”。
意见要求,在强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调查手段的基础上,要建立健全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成立 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建立与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信息共享的核对平台。经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授权,公安、人社、建设、房管、工商、税务、住房公 积金、金融、保险等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认定工作需要,及时向核对中心提供申请人的户籍、机动车、就业、保险、住房、存款、证券、经商、纳税、公 积金等方面的信息。 此外,民政部门将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不同情况,实行分类动态管理,定期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变化情况和家庭经济状况开展核查,对“三无”人 员每年核查一次,对短期内收入变化不大的家庭每半年核查一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家庭,原则上每季度核查一次,以构建进出有序 的工作格局。 为防止挤占、挪用、套取等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镇人民政府、村(居)委会(社区)要设置统一固定的低保信息公示栏,方面群众监督,严禁不经调查、评议直接将任务群体或个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要建立 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社区)干部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制度和投诉举报核查制度,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查处媒体发现揭露的问题,并公布处理 结果(仙桃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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