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0月1日起,市中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先后实行医改。至此,我市包括市一医在内的3家公立医院启动医改,均成为全省公立医院医改试点单位。
根据省医改领导小组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这两家医院从2003年10月1日零时起,全面启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取消所有药品加成,实行零利润销售,让利于患者。 届时,医院在收取原有挂号费的基础上,增收诊查费,门诊诊查费提高11元/次,住院诊查费提高33元/床日。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人员,其增加的诊查费全部由医保和新农合基金予以支付,不增加患者个人负担。(仙桃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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