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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

2013-11-2 08:49| 发布者: 版主| 查看: 1156| 评论: 0

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捐赠法》和上级有关精神,市委办市政府办日前发出《关于开展2013年"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2013年10月21日至11月30日在全市开展主题为"一日捐赠敬老人"的"慈善一日捐"活动。   《通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捐赠法》和上级有关精神,市委办市政府办日前发出《关于开展2013年"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2013年10月21日至11月30日在全市开展主题为"一日捐赠敬老人"的"慈善一日捐"活动。

  《通知》指出,举行此次"一日捐赠敬老人"活动,旨在为我市广大爱心单位、爱心个人搭建帮困解难平台,为救助贫困弱势群体筹集资金,使更多老年群众缓解临时困境,为构建文明和谐仙桃做出贡献。

  本次活动的募捐对象包括,全市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集体,并积极倡导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广大人民群众自愿参与捐赠活动。

  "慈善一日捐"活动期间,市委、市政府倡导社会各界开展以下敬老助老活动:同城居住的,每月抽一个周末回家看望老人;

  每周给老人打一次电话问候;参加一次敬老助老公益活动;干部、职工每人自愿捐赠一天的工资;机关、事业单位整理废旧报刊变卖捐赠;企业捐赠一天的利润、老人可以直接使用的产品或者可以变卖的产品(有保质期的,保质期应在6个月以上)。

  市慈善总会具体负责此次捐赠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接收工作。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捐赠活动,将募集明细登记造册并在本单位公榜,所收善款于11 月30日前交市慈善总会,由市慈善总会开具统一接收捐赠收据。仙桃市慈善总会开户行:仙桃市建行营业部,账 号:42001627436050000440,开户单位:仙桃市慈善总会,捐赠热线:3317771。

  单位、个人捐赠20万元以上,可在市慈善总会设立专项冠名基金,成立基金管理办公室,在市慈善总会的具体指导下负责基金的使用。

  捐助活动结束后,市慈善总会将捐赠数额和捐款使用情况通过相关媒体网络向社会公示,接受审计、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仙桃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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