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仙桃市民彭万兴告诉记者,该市龙华山办事处已在处理他的事,办事处有关负责人要求下辖的某社区立即退还相关费用。之后,该社区居委会一名工作人员上门给他送来户口准迁证,免收了15元工本费,但没退还200元“落户管理费”。 仙桃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就此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省至今未对居委会收费实施收费许可,任何单位都必须到物价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后方能征收相关费用。当地社区居委会擅自收取“落户管理费”属于违规收费,市民可向该局投诉要求立案查处。 记者连日走访还了解到,时下在仙桃市,不仅外来人口“落户”,就是城区内移动户口也要交钱。 仙桃读者吴先生致电记者称,他在龙华山办事处辖区买了一栋房子,在将户口从该市干河办事处转到房产所在社区时,也被要求交了“落户管理费”。吴先生说:“钱的数额并不多,但交得很委屈……” 昨日,仙桃市市长专线办向记者披露,去年8月,省政府网站公众诉求平台也曾接到仙桃市民反映“落户管理费”之事,省政府政务网专门来函要求妥善解决。 |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 ( 鄂ICP备12003601号-5 ) 鄂公网安备42900402000130
Powered by 湖北新领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湖北为维律师事务所 冯兵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