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仙桃日报) 从6月1日起,我市将对市直各单位2006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年度审核。审核未达到法定比例的,应按差额人数缴纳残保金。这是记者从6月1日召开的市直单位实施《残疾人就业条例》暨残保金征收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据初步统计,全市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有3.8万人,目前还有1.4万人没有适当职业,生活困难。通过征收残保金,可以一方面促进残疾人就业,另一方面推动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去年是我市全面开展残保金征收工作的第一年。到去年底,市直部门和部分企业共安置残疾人就业55人,缴纳残保金45万元。今年,全市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工作覆盖面,达到85%以上,收缴残保金140万元。同时,按比例安排残疾人个体就业60人以上,完成200人次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扶持2000名贫困残疾人解决温饱。 “残保金”计算公式为:应缴残保金总额=(单位2006年度在职职工总人数×1.5%-已安排残疾人数)×2006年度仙桃市职工人均年工资收入。(韦丽勇 邓一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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