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整顿“特权车” 营造和谐环境 编者按:近日,省政府出台文件对各种类型的“特权车”、“人情车”进行治理整顿,这不仅是交通公路行业的一件大事,同时也是我省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众所周知,“特权车”、“人情车”等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一种不公平、不合谐的特权异化现象,它严重损坏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恶化了收费公路的收费秩序,不利于规范管理。对“特权车”、“人情车”进行治理整顿,这一举措真正体现了省委、省政府顺应民意、体察民心,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执政原则,广大群众十分拥护支持,同时也非常关心这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对工作中的一些问题也亟待了解,对相关政策急需解惑。 应广大读者的要求,湖北日报将陆续推出有关清理“特权车”、“人情车”政策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敬请关注—— 一、我省收费公路是如何建立和发展的? 答:我省收费公路发展历程和全国大多数省一样,经历了启动、发展、规范阶段。 第一阶段是探索启动阶段。1988年交通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发布《贷款修建高等级公路和大型桥梁、隧道收取车辆通行费规定》后,我省在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和积极参与下,突破了公路建设的传统模式,改变了人们长期以来认为公路是纯公益事业的观点,公路建设由政府单一投资主体向社会多元化投资主体转变,“要想富,修公路;想大富,修高速”的观念已深入人心,并极大的调动了地方政府、交通部门和全社会贷款修建公路的积极性。 第二阶段是快速发展阶段。1994年交通部、国家计委、财政部686号文件《关于在公路上设置通行费收费站(点)的规定》在政策上进一步明确了收费公路标准,我省收费公路管理开始呈现出加快发展的格局。从1994年开始,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交通建设呈现超常规发展态势,我省收费公路发展突飞猛进,收费公路建设的规模逐步扩大,收费公路里程有较大增长。 第三阶段是整顿规范阶段。1999年,湖北省政府下发《关于对全省收费公路实行统一规范管理的通知》后,省交通厅在清理整顿收费站点工作上采取有力措施,探索和总结了“统筹规划、规范审批、分责偿还、综合平衡”的统贷统还模式,在研究市州、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分别承担债务模式的基础上,探索责权利相结合的省市共同分担、普通公路与高速公路共同分担的统贷统还政策;科学制定了收费站点布局规划,适应交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新要求,合理调整了部分收费站点的布局,通过完善体制机制,湖北收费公路基本实行了“三优四化”(优质服务、优良秩序、优美环境、工作程序化、服务规范化、管理科学化、行动军事化)的目标。 经过三个阶段的发展,我省收费公路结出丰硕的成果,为全省交通事业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在规范发展的同时,1999年以来,省交通厅分三批共撤并了38个收不抵息和未达到要求以及管理不规范的公路通行费收费站,其中1999年首批撤并了14个收费站,2000年撤并9个收费站,2002年撤并15个收费站。2004年,省人民政府再次组织有关部门对全省公路(含桥梁,下同)收费站点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整顿,并在深入调查、科学核算的基础上,重新核定了全省各公路收费站点的收费路段、收费标准和收费年限等,省政府正式发文予以公布。目前全省普通公路共有103个收费还贷公路通行费收费站,均合法合规。 二、什么是“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 答:“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是指国家在财力不足的情况下,通过贷款(集资)等融资形式,通过设立通行费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偿还贷款的办法来筹集公路建设资金。1984年国务院54次常务会议正式决定实行,1999年全国人大通过的《公路法》对该项政策进行了法律认定,2004年国务院颁布《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对“贷款修路,收费还贷”以及统贷统还政策进一步作了明确界定。由“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产生的收费公路,就是指依法在公路上设站收费的公路。 收费公路包括两类:一类是政府还贷公路,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向企业、个人集资建成的公路;另一类是经营性公路,即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投资建成的公路和依法受让的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的公路。这些收费公路均为高等级公路和特大桥梁隧道。收费公路的快速发展,对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我省交通2006年提速创优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日前,省交通厅林志慧厅长在全省公路水路交通工作会议上指出,2006年是全省交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一年,交通发展呈现良好态势。具体为: ——交通固定资产投资创历史新高,完成投资293.3亿元,较2005年净增75.5亿元,年增长幅度达34.7%。 ——荆东、汉孝、阳逻长江大桥北岸接线三条高速公路98公里建成通车,全省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1747公里。武英高速公路和鄂东、荆岳长江公路大桥150公里开工建设,全省在建高速公路里程达到1488公里。 ——社会主义新农村交通建设形势喜人,新增通村沥青水泥路23216公里,新增5163个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比例较2005年增长18个百分点;建成乡镇客运五级站102个,候车亭2126个,招呼站3705个,新增农村客车1550辆、20911客位,行政村通客车率达到75%;完成乡镇渡口达标改造429处。 ——水运振兴工程全面启动,崔家营航电枢纽顺利实现大江截流。香溪河干流航道疏浚工程、阳逻港集装箱转运中心二号泊位、武钢工业港码头改建工程等9个项目顺利完工,黄石港外贸综合码头等6个项目开工建设,武汉航运中心建设步伐加快。 ——全省交通规费收入达91.09亿元,同比增长26%。京珠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首次突破20亿元大关。公路计重收费和高速公路通行费调标工作全面实施。 ——完成公路水路旅客运量、旅客周转量、货物运量、货物周转量7亿人次、380亿人公里、4.4亿吨、704亿吨公里,同比增长4.8%、5%、5.3%、1.4%;完成港口吞吐量1.46亿吨,其中集装箱吞吐量达到41.9万标箱,同比增长51.4%;全省地方船舶运力达到230万载重吨,同比增长14.7%。 ——水上交通安全保持稳定态势,安全事故件数、死亡失踪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指标较2005年“三降一平”,其中事故件数、死亡失踪人数分别下降28.6%、75%。公路安保工程全面实施,整治国省干线重点危险路段2813处、1135公里,改造加固危桥164座。 ——以沪蓉西四渡河大桥火箭炮“穿针引线”技术为标志的交通科技创新取得一批新成果,省交通厅与省科协联合组织的交通科技创新大会成功举行。全省交通视频会议系统已经建立。公路公众出行服务系统投入运行。全省公路水路运输节约汽柴油13.2万吨标准煤,交通运输工具节能降耗取得初步成效。 四、我省交通2007年如何实施惠民便民利民工程? 答:2007年,省交通厅唱响三个服务主旋律,着力实施惠民便民利民工程,将努力办好以下“十件实事”: 一是“绿色通道”实行省内外车辆无差别政策,全省公路收费站点“绿色通道”开通率100%,优惠政策执行率100%; 二是推行同城通缴、银行代收、网上划账等缴费方式,实行公路规费缴费信息温馨提醒服务,最大限度方便车主缴费;实施一次性缴纳全年、半年以上公路规费分别减征10%、5%的优惠政策,优惠政策落实面达100%; 三是组织农村公路建设技术培训工作队,送教下乡,培训到人;省交通厅按每公里100元安排通村公路质量监管经费,切实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管理; 四是实施公路安保工程,投入1.65亿元整治国省干线危险路段1600处、1233公里,设置防撞设施700公里、示警桩(墩)90000个、标志牌3000套,基本完成重点山区急弯险段防护设施建设。实施“年百座危桥改造工程”,确保改造危桥100座以上; 五是投入农村公路客运运力发展引导资金400万元、船舶运力发展引导资金400万元,优化运力结构; 六是严格控制二级收费公路规模和收费站点,优化布局,合理归并,做到二级公路收费站点总量只减不增; 七是建立营运车辆GPS监控系统,安装GPS营运车辆达到8000台,全省危货运输车辆安全监控面达100%,基本建成省市两级GPS服务平台; 八是全省一级客运站及新建二级客运站的门检系统、行包检测仪配置率100%,三级以上客运站“AAA”质量信誉等级达到90%; 九是推行“一站式”交通行政服务,市(州)、县(市)公路、运管、征稽、港航系统推行面达到90%以上;交通法律法规、行政执法许可事项公开率100%; 十是完善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公开交通专线服务电话,为社会公众提供及时、准确的交通信息服务,投诉处理率100%。 五、湖北交通服务创新年的主要发展目标是什么? 答:2007年是湖北交通“服务创新年”,服务创新的主要发展目标是:夯实服务基础,力争“五大突破”;注重环保节约,确保“一个降低”。 “五大突破”即,一是全省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力争突破300亿元,质量效益明显提高,公路水路交通协调发展;二是交通规费收入力争突破100亿元,实征率达85%以上,入库率达100%;三是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力争突破2300公里,力争建成“九路一桥”597公里,分部、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工程质量优良率90%;四是新增通村沥青水泥路力争突破18000公里,行政村沥青水泥路通达率达到73%;行政村客车通达率达到81%;乡镇渡口达标率达到66%;五是全省港口集装箱吞吐量力争突破50万标箱,武汉航运中心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力争开工高等级航道200公里以上;全省地方船舶运力净增20万载重吨; “一个降低”即,确保全省营运车船单位平均能耗下降4%;高速公路附属区污水处理装置配置率达到90%,处理率达到55%;新建高速公路声环境达标率达到85%。 六、为什么要治理“特权车”和“人情车”? 答:“特权车”、“人情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一种不公平、不合谐的特权异化现象,它严重损坏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恶化了收费公路的收费秩序,不利于规范管理。 “特权车”、“人情车”现象,一是违背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平原则。据不完全估计,我省特权车、人情车车辆大约占8%左右,每年流失通行费1.5亿元,少数人所谋求到的利益要让绝大多数人为其买单; 二是破坏了正常的收费秩序,恶化了收费环境。去年,国家审计署在对各省收费公路审计调查中发现,不少地方仍然存在擅自扩大减免征收范围、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问题。少数收费站还发生冲岗逃费、堵道闹事甚至恶意伤害收费人员的事件。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难以执行到位,并严重扰乱了收费秩序。为此,国务院领导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地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集中清理整顿“特权车”和“人情车”,以维护公平、守信的社会秩序。交通部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专门就集中清理违规减免“特权车”、“人情车”车辆通行费的工作制定了实施方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对我省开展清理违规减免“特权车”、“人情车”车辆通行费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 对我省“特权车”、“人情车”进行治理整顿,这一举措真正体现了省委、省政府顺应民意、体察民心,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执政原则。是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公众利益和社会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是规范收费公路管理,促进交通事业乃至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 七、按照国家规定,哪些车辆可以减免通行费? 答:通行本省公路收费站且符合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的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省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 执行公务的警车,在不是其辖区的收费公路上通行,或者执行的是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以外的其他公务等,也是要缴纳通行费的。违反《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假冒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和抢险救灾车辆逃交车辆通行费的,由有关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通行本省公路收费站的机动车辆,凡符合国务院“绿色通道”规定精神及省物价等部门有关月(期)票管理规定且正常装载运输的,按相应优惠规定减征车辆通行费或实行月票优惠。 八、我省清理整顿违规减免“特权车”、“人情车”车辆通行费工作的重点是什么? 答:一是市、州、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行文制定或口头确定的减免车辆通行费规定,均为越权减免行为,必须予以纠正。 二是市、州、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发放的各种“车辆通行证”、“防汛指挥(工作)车通行证”和悬挂的各类标识、标牌,不得作为减免车辆通行费的凭证。 三是收费管理单位违规发放“免费卡”、“减缴卡”、“公务卡”、“零折优惠卡”等必须立即停止使用。 四是市、州、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以任何理由要求收费单位和收费管理人员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或采取威胁及暴力手段强行要求收费管理人员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 九、“交通规费稽查服务万里行”活动的主要目标有哪些? 答:“交通规费稽查服务万里行”活动,是交通厅党组确定贯穿2007年全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其目的是为了认真宣传贯彻有关法规文件,集中清理整顿“特权车”、“人情车”、外挂车,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支持,建立征费协调联运机制,严格依法征费、文明征费,严厉打击少数车主恶意逃费行为,努力堵漏增收。 “交通规费稽查服务万里行”活动的主要目标有四点: 一是依法征费水平进一步提高。严格执行交通规费征收政策和收费标准,做到应征不漏、应免不征。全省交通规费收费标准执行率100%,实征率达85%以上,入库率达100%。 二是便民利民惠民政策进一步落实。公路规费一次性缴费优惠政策落实面达100%,“绿色通道”开通率达到100%,实行省内外车辆无差别政策,优惠政策执行率100%。 三是二级收费公路规模和收费站点得到进一步控制。优化布局,合理归并,做到二级公路收费站点总量只减不增。 四是交通规费征缴环境进一步优化。规范执法,文明稽查,执法人员素质明显提高,规费征缴秩序明显改善,车(船)主自觉缴费意识明显增强。 十、车辆过站收费为什么要实行“一车一杆”? 答:“一车一杆”指每一车辆通行收费站时,收费站在其交纳通行费或验证后,再开启车道封闭设备予以放行。 “一车一杆”是安全工作的需要。过去,司机过往收费站不减速、不刷卡、不交费,造成车辆追尾、冲毁站亭、伤及无辜的事故时有发生。实行“一车一杆”,有利于提高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过站提前减速,有利于驾驶员提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保证人车安全。“一车一杆”是规范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实行一车一杆,有利识别应费车辆和免费车辆,可以有效区别期票车和次票车,有效防范冲岗逃费车辆、缓和征缴矛盾,便于收费人员提供文明服务。 十一、对冲岗逃费车辆如何处理? 答:冲岗逃费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违法行为之一,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 违反《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而造成故意堵塞收费道口、强行冲卡、殴打收费公路管理人员、破坏收费设施或者从事其他扰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秩序活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造成损失或者造成人身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对阻碍道路交通时间超过10分钟,造成车辆堵塞的当事人,公安机关可以予以行政拘留7至15天,罚款200至500元处理。 十二、我省收费公路有那些惠民、便民政策? 答:我省收费公路的惠民政策主要有三大项: 一是对符合“绿色通道”政策的车辆,实行省内省外无差别,按降低一个收费档次的标准交纳通行费(正常标准60%左右); 二是对于本县市境内从事城乡、乡乡短途客车、摩托车、公交车、货车运输且每天2次以上往返某一收费站的应费车辆可以办理月票。跨县市固定线路的长途客车、货车且定期经过收费站的应费车辆可办理期票; 三是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的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 我省收费公路的便民政策主要有三大项: 一是收费站设置灭火器、简易工具箱、茶水桶、简易医药箱、道路指引、信息服务等便民服务设施; 二是开通“绿色通道”、“军警车辆专用车道”,方便“绿色通道”车辆及军警车辆通行; 三是收费站搞好各项便民惠民服务,努力为广大司乘人员和收费站周边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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