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从省新农办传来消息,该办和省计生委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在新农村建设中,全面推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在土地承包、入学入托、就业培训、合作医疗、扶贫开发、宅基地划分、改水改厕、沼气应用、新技术推广、贴息贷款等方面,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予以倾斜。 具体包括,把涉农项目及资金优先安排在生育文明示范村,优先向计划生育“两户”(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倾斜。 在劳务输出中,对计划生育家庭优先提供劳务信息,优先免费培训,优先组织劳务输出,增加家庭收入。 采取多种形式,对计划生育户落实升学加分、就业扶助政策,建立地方性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子女教育助学基金,解决农村计划生育“两户”子女上学难的问题。 在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有条件的地方适当减免农村“两户”的合作医疗费用,帮助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集中社会救助资源、人口计生部门利益导向资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以及新农村建设的相关投资,逐步形成农村集中养老制度。对农村“两户”办理养老储蓄,对独生子女办理平安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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