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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入实质性阶段

2008-11-1 16:11| 发布者: 管理员| 查看: 660| 评论: 0

    本网讯(仙桃日报) 8日,记者从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入实质性阶段,确权发证正在有序进行。   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事关广大林农的切实利益、农村社会稳定和林业的发展,必须先行试点,然后在全市铺开。剅河、西流河为此项改革的试点镇。试点的主要任务是,在摸清本地集体森林资源及权属现状的基础上,对纳入改革范围的集体林木确权到人、到户,使之产权明晰,达到“林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的。   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3月初开始运行。目前,2个试点镇正在落实林权,予以发证。据这位负责人介绍,落实林权权属须张榜公示,并经村民大会表决,报经镇人民政府审核,由镇人民政府汇总上报市人民政府进行林权登记,核发林权证书。对已经核发了国家林业局统一式样的林权证,且地证相符、内容详实、填写规范的,不再换发新证;对内容有遗漏、填写不够规范的,将予以补充或换发新证;对使用旧证、地证不符或确权后主体发生变更的,将按规定程序核发新证。试点单位的确权发证率将达到95%以上。(陈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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