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仙桃日报) “天天四处乞讨的日子过惯了,现在再要我去救助站,倒不太想了。”曾接受市救助管理站救助的王先平,如今又在街头巷尾乞讨。据市救助站统计,该站每年救助的人员中,乞讨者不超过300人,不足救助总数的25%。 我市城区大街小巷散布着的上千名流浪乞讨人员,让管理部门为难:大部分人不愿接受救助,即使暂时接受救助、助其返回原籍,没准他们哪天又会出现在街头。 市救助站认为,要想从根本上解决流浪乞讨人员问题,需在规范管理上着力。 “遣送”变“救助”,乞丐为何反而增多 据市救助站站长童克玮介绍,以前我市对沿街乞讨人员采取收容遣送的办法,由公安、城管等部门联合进行,在一定程度上对不良乞讨起到了一定的管制作用。 近年来,各地在提倡以人为本后,收容遣送制度于2003年8月被废止,对乞讨人员的管理由强制变为自愿,劝说他们到救助站接受救助。 然而,许多乞讨者却并不愿意接受救助。王先平就是其中一个典型。 乞讨是王先平的职业,在这一行,他已做了3年多。在最无助的时候,他也走进过救助管理站,但没过几天就又出来了。 “我已经习惯这样的生活了,对救助没什么指望。”王称。 在我市,像王先平这样的以乞讨为生的人,零星散布在大街小巷,他们宁愿用这种古老简单、却非常有效的方式维持着自己的生活。 该站一位工作人员称,很多乞讨者不愿意到救助站,他们习惯于不劳而获,“即使把他们送回家或送到救助站,还是会再跑出来重操旧业。” 童克玮认为,这从中反映了两个问题:第一,乞讨人员不仅需要救助站对他们进行救助,更需要解决他们生存问题;第二,对一部分残疾人,救助站对其救助只是一种临时性的救助,一旦救助期限满,他们本身的社会问题仍不能解决,还会重新走到街头进行乞讨。 收容政策变脸,乞丐群管理难在何处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制度的实质,就是将强制性收容遣送改为关爱性救助管理。”童克玮告诉记者,新的救助办法强调“自愿”原则,按照规定,求助人自愿到救助管理站求助,并符合救助条件,救助管理站才会给予救助。如果流浪乞讨人员不愿接受救助,不能采取强制措施。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称,以前公安部门可协助民政部门遣送,现在收容站改换门庭,只有在乞丐本人愿意的情况下,才能协助处理乞丐问题。 谈及乞讨问题,这位负责人表示无奈:“我们现在还没有行之有效的措施来管理这一特殊群体。这些人有的纠集在一起,给社会治安造成隐患,有的强讨强要,引起市民以及游客的极大反感,乞丐群的存在也影响了城市的形象。” 市城管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只能帮助救助站巡查,对流浪乞讨者进行劝阻,告诉他们可以到救助站去。管理方面的事情通知民政部门来处理。” 近年来,我市制定《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对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责任。“如果各部门能各司其责,相互配合,对城市流浪乞讨者的救助问题会得到较好改善。”童克玮说。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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