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仙桃日报) 市工商部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在系统广泛开展“两清一治”活动。 该局将加强流动个体工商户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列入2007年计划生育管理责任制,要求各基层单位在为流动育龄个体工商户(含私营企业)办理、变更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年审时,核查其原籍地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建立登记台帐,实行备案监管,并将查验结果通报现居住地计生行政部门。认真组织全市系统计生专干和局机关全体干部学习中央、省、市有关文件和计划生育业务知识,专题讨论,提高认识。(袁作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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