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进一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十不”即对党的政策执行不走样;对群众要办的事不推诿;对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不违规擅自处理;对支农、惠农款物不贪污、挪用;不利用权力刁难群众、吃拿卡要;不利用职权借婚丧嫁娶和其他喜庆事宜收钱敛财;不参与封建迷信和赌博活动;不优亲厚友谋取不正当利益,或以家庭、宗族势力影响决定涉及集体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不拉票贿选和在入党、征兵、提职等方面搞权钱交易;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党员干部不违规经商办企、参与村(居)土地征用补偿款及其他集体利益分配、承包经营农村集体土地。记者韦丽勇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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