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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小案”与“大案”

2008-11-1 16:11| 发布者: 管理员| 查看: 643| 评论: 0

  本网讯(仙桃日报) 武汉市公安局3月25日宣布,对百姓身边“小案”不作为的派出所和民警将被追究责任。这一举措引起了社会的关注。 不少市民或许都有这样相似的经历:钱包被抢了,自行车被偷了,房门被撬了,手机被盗了……向警方报案,其结果往往是泥牛入海无消息。 长期以来,公安民警在打击犯罪,维护平安,尤其是在命案侦破,重特大刑事案件等方面,战功赫赫,令人敬重。但是,为什么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还有不少看法?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往往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一些诸如钱包、自行车、手机等物品被抢被盗案,报警却破不了案,以至不了了之。一些警察办案如今过于喜欢“抱西瓜”,而不愿“捡芝麻”,不屑于“猫逮老鼠”,总想“武松打虎”,才导致“鼠患”日益严重……但如果民警对“芝麻案”总是不屑一顾,抱着“好钢用到刀刃上”的心态搞工作,又怎能震慑犯罪、取信于民、保一方平安呢?公安人员只办大案不办小案也是导致一些“芝麻案”层出不穷的重要原因。 实事求是地说,钱包、手机、自行车被盗、被抢,对公安机关来讲,确实是些小案,但是对许多老百姓来说,小案也是大案。扪心自问,谁的手机、钱包、自行车被偷、被抢了,难道不难受几天吗?这时候,他们希望民警能把案破了。由此看来,再小的案子,对老百姓来说都是大案。公安机关要真正做得让人民群众满意,让人民群众喝彩,就是要从破这些小案做起,不要因为案子小,伤了报案群众的心。 从另一方面来说,对于小案件,受害人的忍气吞声,公安机关的漠然视之,实际上也是对犯罪分子的姑息和纵容,是对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的无形助长,使他们敢于进一步铤而走险,从小打小闹发展到大打大闹,对社会和公众造成更大的危害。 当然我们也不是说民警们要“见小不见大”,大案要案肯定要坚持查办,但也不能只“见大不见小”,“案件有大小,公正无大小”,既要打老虎也要打苍蝇,既办大案也办小案。对发生在基层发生在群众身边,虽然数额不大但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也应该加大力度来查办。这才能得到群众支持。 勿以事小而不为!小案不决何以决大案?笔者在此呼吁,不论案件的大小,受害人都应当及时报案,以法律的力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而公安机关更应当认识到,人民的事再小也是大事,大案小案都要同等对待。对犯罪行为更要防微杜渐,不要等小案发展成大案,小混混变成了大罪犯才去管。(陈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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