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有关单位和在鄂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发出通知,征集他们以及社会各界对未来5年我省需要制定哪些地方性法规的意见和建议。 据介绍,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编制的《2003年度-2007年度立法规划》将于今年底实施完毕。为了促进地方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保证我省地方立法工作有重点、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根据省《立法条例》的规定,面向社会征集2008年度-2012年度立法规划法规项目意见。 编制立法规划是我省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对拟提出的立法项目,要组织专门调研和论证。在提出、报送法规项目建议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社会各个方面尤其是基层单位和群众的意见。为了保证立法项目的科学性、可行性,所有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立法项目建议,应当逐项拟定立法项目建议书,说明立法的必要性、合法性和可行性。 |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 ( 鄂ICP备12003601号-5 ) 鄂公网安备42900402000130
Powered by 湖北新领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湖北为维律师事务所 冯兵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