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省物价局关于推进城市供水价格改革的通知》精神,经市自来水公司申请,市物价局对城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调整进行了成本监审和可行性论证。为促进节约用水,增强政府定价的科学性和透明度,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市物价局定于2007年4月18日上午对市自来水公司提出的“调整城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方案”进行公开听证。 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26号令《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之规定,本次听证会确定正式代表15名,由市物价局委托市消费者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从经营企业、消费者、政府有关部门、专家学者中推荐产生。 本次听证会遴选旁听代表8名,凡城区居民可凭身份证或工作证于4月2日前到市物价局法制科报名,由市物价局审核确定。联系地址:市物价局(黄金大道中段9号),联系人:卢明、欧阳哲,联系电话:3324841、3324261。 特此公告。 仙桃市物价局 二○○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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