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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统考的通知

2008-11-1 16:11| 发布者: 管理员| 查看: 697| 评论: 0

  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项目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设部〈〈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指导意见〉〉、湖北省人事厅、建设厅〈〈关于做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鄂人职管[2004]32号)等文件的要求。湖北省对项目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实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   湖北省工业建筑学校是一所省属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在业务上接受省教育厅、省建设厅的领导,是省建设厅授权的全国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建设行业管理人员培训的机构,同时也是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培训中心授权的建筑装饰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单位。现将二级建造师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2年。   二、专业设置:   根据《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合并的专业类别与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该科目专业类别相同,取消了港口与航道、通信与广电2个专业类别。调整后,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6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   三、考试方式及时间:   二级建造师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全省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的制度,由省人事厅、建设厅共同组织实施,每年举行一次。具体时间以省考试院发布的时间为准。   四、免考条件:   取得建筑施工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以免考相应科目:   (1)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考试。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   (3)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书。该合格证书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五、考试说明:   已取得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考试成绩实行2年一个周期的管理办法,全部考试科目需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面试部门科目考试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六、报名时间:   3月10日—3月31日起接受报名。   七、培训时间:   4月2日—4月10日   八、师资力量:   为了确保教学质量,我校长期聘请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科技大学等知名高校的专家、教授授课。   九、收费标准:   2500元/人(包含教材费、资料费、培训费)   十、申报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十一、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武昌区中南路14号省建设厅老办公楼212、302、303室,乘1、6、8、521、540、576、583、702、709、723、586、729、601、581、537、577、578、805、411、522、108、587、701路到中南路下车即到。   电 话:027—68873387 68873397 87257862   传 真:027---68873387   手 机:13707157397 13507185087   联系人:李主任 赵主任 沈老师 干老师   邮 箱:edu@zhjsedu.org.cn   网 址:中华建设教育培训网(www.zhjsedu.org.cn) 湖北省工业建筑学校 继续教育中心 二OO七年三月九日 来源:湖北省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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