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元月1日,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正式启动,至此,全市八十八万参与农民将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得到实惠。 元月1日,记者随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的有关人员来到通海口镇卫生院,据院方负责人介绍,当天就有八位农民带着医疗证在该院就诊,大家对这一政策齐声叫好。 据了解,截止2006年12月31日,全市参合农民已达八十八万,征收基金一千三百多万元,只要具有我市农村户口,缴纳15元基金的农民看病均可得到一定补偿,当参合农民在门诊就诊时,凭《医疗证》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报销,住院治疗根据一级医院和二级医院分段补偿标准,在医院办理出院手续时,由医院一次性支付报销费用,市外就医和外出务工的参合农民,住院治疗的补偿费用也可凭有效证明直接到市合管办或当地合管站审核后予以报销,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参合农民享受到新型合作医疗带来的实惠。(赵艳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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