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日报) 近日,家住大洪小区的刘女士来电询问,她和爱人都是下岗职工,属于低保户,是否可以免交卫生费?针对此事,记者向有关部门进行了咨询。 据了解,从2007年1月1日开始,我市部分特殊对象可以减免卫生费。其中低保户凭市民政局核发的《低保证》,减半征收城镇居民卫生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免交环境卫生费;除此之外,市政府确定的重点服务企业,环境卫生有偿服务费按文件规定减半征收。按此规定,刘女士是低保户,凭《低保证》卫生费可减半。(陈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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