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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5年二手房按差额征营业税

2009-12-24 09:04| 发布者: 行苇| 查看: 517| 评论: 0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昨发通知,明确了5年内的二手普通房差额征收营业税。这一通知被市场解读为比较“温和”。  通知规定,自明年1月1日起,个人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5.8%);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记者了解到,此前很多人认为,2年内的普通住房很可能会全额征收营业税。而此次明确5年内普通住房均按差额征收,税费负担大大减轻。以一套未满两年、原购入价45万元,现评估价60万元的房子计算,全额征收营业税是3.48万元,差额征收则仅为8700元。  顺驰不动产副总康锴认为,这一通知对自住需求市场影响不大,表明监管部门不希望二手房交易大幅下滑。受影响的是3至5年的房源,今年免征营业税,明年要征差额营业税。而实际上,以汉口中心一套90平方米的二手房为例,目前该区域成交均价达到了5208元/平方米,总价近47万元。假如该房子原购入价为35万元,差额营业税仅为6960元,对于今年每平方米上涨了两三百元、一套90平方米的房子总价上涨2.7万元来说,不算什么。对于投资和投机客热衷的非普通住宅来说,交易成本则大大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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