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是我市张沟镇农民,2007年初到仙桃城区打工,次年7月按照“户口不在本地、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的居民”这一居民医保参保政策参加了居民医保。今年5月,赵某因病住院,花去医药费4.1万元,居民医保基金为其报销医疗费用3万元。赵某逢人便说:“现在我们农民看病能报销了,再也不用为‘看病难、看病贵’而发愁了。还是居民医保好!” 据悉,我市近期又提高了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一是提高参保职工医疗费最高支付限额。参保职工住院治疗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由3万元提高到6万元。大额医疗保险基金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由15万元提高到20万元。二是提高参保居民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居民医保统筹基金累计支付每个参保居民住院及特殊慢性病门诊的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由3万元提高到5万元。城镇居民连续参保缴费满5年以上的,居民医保医疗费最高支付限额为8万元。三是调整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费最高支付限额。灵活就业人员连续缴费3年不满5年的,限额支付6万元;连续缴费5年及以上的,其待遇与单位参保人员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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