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仁杰是一位72岁的老人,长期患有眼疾,双眼因白内障增生,视力只有0.25度,眼疾给黄大爷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令他十分痛苦。二00五年五月份的一天,黄大爷路过仙桃市某药店,大门口的一位促销员塞给他一张“新乐明目熊胆胶囊”广告单,向他介绍说这是一种治疗眼疾的特效药,特别是对治疗白内障效果明显。促销员的游说,让长期饱受眼疾折磨的黄大爷心动了,尽管一个疗程的药不便宜,黄大爷还是毫不犹豫购买了数盒回家服用。至七月底,黄大爷总共化费了1340元,在药店购买了13盒“新乐明目熊胆胶囊”。 黄大爷满心希望自己服药后,眼睛会有所好转,然而事与愿违,二〇〇五年七月二十九日,他到医院检查后发现视力不升反降,拿着医院的检查诊断书,黄大爷不相信服用了几个月的药就白服了,气愤地来到该药店,要求药店承担赔偿责任,但是遭到拒绝。 八月一日,黄大爷在老伴的搀扶下,颤颤巍巍地来到了12315中心申诉大厅,讲述了自己的遭遇。12315工作人员热情地接待了二老,认真查看了医院对黄大爷眼睛诊断证明以及“新乐明目熊胆胶囊”的说明书和广告宣传单,发现了问题。“新乐明目熊胆胶囊”广告宣传单涉嫌夸大宣传和利用患者的名义作宣传,12315中心当即通知了药店的负责人,要求其迅速到12315指挥中心接受调查。 在12315中心,药店负责人认真接受了12315工作人员的询问,承认了“新乐明目熊胆胶囊”存在宣传上失实的问题,表示前段对黄大爷的态度是不对的,愿意承担赔偿责任。经12315工作组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1、药店无条件退款1340元,2、赔偿有关医治费用500元。事后,12315中心将该药店涉嫌违规经营的问题向辖区工商分局进行了移交,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 ( 鄂ICP备12003601号-5 ) 鄂公网安备42900402000130
Powered by 湖北新领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湖北为维律师事务所 冯兵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