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司副司长曹聪带领有关人员,在省地税局相关负责人陪同下,到市地税局调研指导工作。 曹聪一行参观了市地税局规范化办税服务厅,深入到直属征收局查看了车船税管理资料,观摩了房地产一体化软件运行情况,听取了市地税局主要负责人的工作报告,围绕车船税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探讨。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与会人员重点围绕车船税改革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为加快推进“两型社会”建设,体现国家鼓励清洁能源汽车发展的政策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地税局经过深入调研和认证,认为仙桃市位于鄂中,地处江汉平原南部,汉江下游右岸,交通便利,经济、文化交流频繁,是武汉城市圈新兴的中等规模城市之一。把仙桃市作为车船税改革试点,具有很强的试验价值。 本次改革和立法工作,将通过提升《条例》的法律级次,实现以下目的,调节社会财富,合理引导汽车消费,减少机动车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促进“两型”社会建设,提升车船税的法律级次,完善车船税税制,加强部门配合,强化车船税的征管,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改革的总体思路是,扩大征税范围,按排气量设置乘用车计税依据,适度提高税额水平,调整税收优惠,加强车船管理部门的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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