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东湖社区等国内知名论坛上出现了一则《副市长和他的“志愿军”》的博文,转载了潜江市副市长郑某标题为《悲壮韩战纪念园》的博客文章。记者发现,该副市长屡次出国考察、将抗美援朝战争照搬国外称呼等,均遭到网民强烈抨击。该副市长“考察”足迹遍布欧美。从作者博文的记录中可以看到,2007年6月到2008年1月,记录了欧洲“考察”的博文,2009年1月到2009年6月,作者又记录了美国“考察”的博文,而在期间的2007年6月、2008年1月到2008年10月和2009年7月到2010年1月等时间则记录了锦绣河山的“考察”博文,其“考察”地点包括自由女神、NBA篮球赛、莱坞星光大道、凡尔赛宫、埃菲尔铁塔、科隆大教堂等。因此,该博文的出现引起了网民的质疑:“他去干嘛的?考察,学习,还是公费旅游?……” 这是一份假出国(境)考察、真出国(境)旅游的自白,它正应了老百姓的一句俗语“雷公还未打,自己先招报”!潜江副市长“考察”足迹遍布欧美,该要花纳税人多少血汗钱? 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和对外交流的逐步扩大,公职人员出国(境)日益增多,公款消费总额越来越庞大。在这些公款出国(境)活动中,有一部分是到国(境)外进行一般性考察学习,还有相当一部分是以考察、学习、培训、招商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国家为此巨额买单。据有关媒体披露,2006年我国政府官员年度行政开支(即公款接待吃喝、公费出国考察、公车添置更新)为9000亿,其中所谓的出国考察就达3000亿左右。谁也不知道,2007年、2008年直至当前,我国政府公共消费的规模到底有多大?相关的信息至今尚未完全公开,它似乎是一个神秘莫测、令人望而却步的“禁区”,公众只能与时俱进地去猜测了。 开放的世界,需要开放的眼光、开放的胸怀。公职人员出国培训和考察肯定是必须的,一些发达国家有很多公共管理的经验和技术值得我们去学习和借鉴。问题是要尽量避免那些假借培训、考察之名去公款旅游的现象出现。公款旅游一旦披上培训、考察的“外衣”,不合理的似乎也变得合理的了。因为公款旅游与公款培训、考察,两者有时难以界定,它们之间存在着“灰色地带”,往往给违规违纪者提供了“移花接木”的巨大空间。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马庆钰认为:“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费旅游等‘三公’一直以来都是民众关注的话题,国家严令禁止依然无法根本性改变的原因是我国政府没有建立公务会计制度、办公资产管理和公务接待存在问题、决策缺乏科学理性等;特别是缺乏公务会计制度,目前政府实行预算会计制度,混同了对外服务、管理支出和自身消费支出,造成了不完整的对外报告体系,不利于外部监督。”此话一语中的,发人深省。 一些地区和部门的党政干部巧立名目公款出国(境)旅游,群众对此深恶痛绝。国家发布的《关于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通知》,虽然给干部公款出国(境)设置了警戒线、高压线,但仍有某些胆大妄为之徒铤而走险,他们不到外面去饱饱眼福便浑身不自在。禁止公款出国(境)旅游,制度规章固然重要,执行恐怕更重要,“乌纱不保”应该是最有效的惩戒措施! |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 ( 鄂ICP备12003601号-5 ) 鄂公网安备42900402000130
Powered by 湖北新领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湖北为维律师事务所 冯兵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