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工商局决定自2009年11月下旬起至2010年2月下旬,利用三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开展严厉打击危害消费安全违法行为(以下简称“严打”)集中执法行动。近日,市级有关媒体的记者就仙桃市工商局开展“严打”工作的情况,采访了仙桃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身用同志。 1、请你介绍一下这次“严打”的目的和意义。 答:元旦、春节将至,为维护“两节”市场稳定,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我局根据省工商局的统一部署,决定自2009年11月下旬起至2010年2月下旬,利用三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开展严厉打击危害消费安全违法行为(以下简称“严打”)集中执法行动。按照我们的工作安排,通过开展这次严打,将有效遏制和解决目前我市市场上存在的一些违法经营问题,切实维护我市节日市场繁荣稳定,为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创造一个更加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和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 2、请问是本次“严打”的重点主要是哪些危害消费安全的违法行为? 答:好的。本次“严打”执法行动,以确保“两节”消费安全为目标,以查办案件为抓手,重点打击三大类严重危害消费安全的违法行为。一是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二是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三是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行为。 3、请问何为“危害消费安全的违法行为” ? 答:所谓“危害消费安全的违法行为”,依照有关工商法规,是指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中具有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潜在危险。其中,消费者人身安全不仅指使其免受的直接危险,还意味着消费者在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不会因商品或者服务的状况而导致其健康状况逐渐下降。工商机关对危害消费安全的违法行为长期保持着打击的高压态势。 4、请问这次“严打”主要针对哪些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 答:我局将针对饮料、奶制品、粮油食品及副食品、肉禽蛋类卤制品、儿童食品、调味及腌制品、节日时令食品、裸装食品为重点。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食品;销售不合格食品、“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虚假厂名厂址和质量标志、认证标志;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劣充优等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 5、请问这次“严打”主要针对哪些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 答:我局将主要针对酒类商品、家用电器、燃气器具、建筑及装饰材料、汽车摩托车等商品为重点,严厉打击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擅自使用知名企业名称、字号“傍名牌”,伪造冒用认证、名优标志、产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 6、请问这次“严打”主要针对哪些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行为? 答:我局将主要以医疗、药品、食品(含保健食品)、化妆品和美容服务、金融类广告为重点范围,以媒体广告、户外广告、印刷品广告、商品包装物广告为重点对象,严厉查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行为,严厉查处生产经营者借节日促销之机进行虚假打折让利、虚假有奖销售等消费欺诈行为。 7、能告知广大市民我市工商部门开展这次“严打”的主要任务是什么吗? 答:具体的来讲,开展这次“严打”,我市工商部门将重点完成四项工作。一是开展一次大宣传。我局将采取媒体宣传、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加强对“严打”行动的宣传,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关注工商执法、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违法、广大生产经营者自觉诚信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是组织一次大检查。基层工商分局(所)将以组织辖区巡查为重点,对全市市场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商品质量、经营行为进行一次大检查,惩治违法行为。 三是实施一次大监测。在“严打”行动期间,我局将组织进行对我市流通领域的食品和重要商品质量市场抽检。围绕“两节”消费安全,开展商品质量抽检、问题商品送检和快速检测工作。 四是查办一批大要案。要对群众和企业投诉举报的、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上级转办批办的、媒体披露曝光的、有关部门移送的、广告监测和商品质量抽检中监测出来的“六类”案件线索,及时调查,依法处置。拟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展示“严打”成果,震慑不法经营行为。 8、对开展此次“严打”我市工商部门将有哪些举措? 答:为确保本次“严打”取得实效,我局将采取以下三个方面的具体措施。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市局已下发专项文件,要求全系统每个单位、每名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确保“两节”消费安全的重要性,增强做好“严打”集中执法行动的责任感。 二是加强综合执法。在“严打”集中执法行动中,全系统各级工商机关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市局各职能机构要积极配合基层单位,加强主动协同,综合各方资源,形成拳头和合力,坚决防止领导不力、政令不畅、合力不强、落实不够等现象。 三是加强检查督办。市局还要对全系统各单位开展情况进行暗访抽查,切实加强对“严打”集中执法行动的工作检查,适时对重点地区、重点案件检查督办。 9、消费者买到“问题”食品怎么要求赔偿? 答:《食品安全法》规定,对于企业生产或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不管其行为是否对消费者造成了损害,消费者除了要求一般性的赔偿外,还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万一消费者遇到这样的情况且经营者不愿意赔偿时,请拨打12315电话向我们工商部门反映。 10、消费者买到或发现假冒伪劣商品怎么办? 答:若消费者买到或发现假冒伪劣商品,首先一定要妥善保存原始发票或相关凭证作为申诉(举报)的依据,其次是千万不要与商家妥协,而是要坚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向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反映。在这里,我也提醒广大市民注意,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希望广大市民积极行动起来,密切配合我们工商机关开展有效的监管,当您买到或发现假冒伪劣商品时,请立即拨打工商机关全国统一热线电话“12315”。 11、如何举报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答:各类虚假广告和其他虚假宣传,或乱人视听,有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或直接误导用户及消费者,使其作出错误的消费决策,引发了大量社会问题;或侵犯其他经营者,特别是同行业竞争对手的合法利益,造成公平竞争秩序的混乱。《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均将此类行为作为必须禁止的违法行为予以规范。当市民在生活中发现虚假违法广告行为时,请立即拨打工商机关全国统一热线电话“12315”向我们进行申诉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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